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中医医院CT、DR维保服务一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宜宾-兴文县 | 中标商: | 成都明昊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2.24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6,公告主要内容为:宜宾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中医医院CT、DR维保服务一项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宜宾-兴文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中标商:成都明昊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528202000052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528202000052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中医医院CT、DR维保服务一项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明昊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号8幢12层39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88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一、项目名称:兴文县中医医院CT、DR维保服务一项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宜宾市兴文县,具体由采购人指定;三、服务要求:1、GE8排螺旋CT服务要求
(1)一年不低于4次预防性保养,无限定次数的维修。定期保养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软件的正常维护、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其他检修。
(2)除球管和探测器以外的CT所有整机备件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备件损耗除外),更换的设备零备件必须是GE原装零备件,经费为全年包干价。
(3)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工程师1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支持不能排除故障时,白天发生停机故障时,工程师10小时现场响应;晚上发生故障时,工程师16小时内现场响应。供应商需承诺工程师每晚到一小时,保修方赔偿医院人民币一千元,累计计算。
(4)设备单次故障停机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球管和探测器原因除外),供应商需承诺超过24小时后每超过一天保修方补偿医院一万元人民币,累计计算。(球管和探测器原因除外)
(5)设备一年因故障停机(球管和探测器原因除外)时间不能超过14天。供应商需承诺若停机时间超过14天,每多停一天,由保修方赔偿医院人民币贰万元,累计计算。
2、蓝韵DR服务要求
(1)一年不低于4次预防性保养,无限定次数的维修。定期保养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软件的正常维护、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其他检修。
(2)正常使用中导致的整机所有备件损坏免费更换,包含球管和探测器。更换备件后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图像质量和原设备一致。
(3)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工程师1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支持不能排除故障时,白天发生停机故障时,工程师10小时现场响应;晚上发生故障时,工程师16小时内现场响应。供应商需承诺工程师每晚到一小时,保修方赔偿医院人民币一千元,累计计算。
(4)设备一年因正常使用中导致的故障停机时间不能超过14天。供应商需承诺若停机时间超过14天,每多停一天,由保修方赔偿医院人民币贰万元,累计计算。四、服务时间:本次采购维保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次签两年;五、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按采购人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也可能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等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专家组长:张莹 专家:万小红 业主代表: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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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磋商报价。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受兴文县财政局监管,联系电话:0831-886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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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兴文县中医医院 |
地址: |
兴文县古宋镇河滨路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518390888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66958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蔡女士 |
电话: |
028-8669581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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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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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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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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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医院,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