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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新都街道省管、区管河道水污染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12-31 12:21:2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成都-新都区 中标商:  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2.31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新都街道省管、区管河道水污染治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新都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中标商: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14202000088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14202000088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新都街道省管、区管河道水污染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北段一巷     中标(成交)金额 322136.53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省管、区管河道水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南四支、毗河、锦水河分干渠、南门河。服务要求:1、河道水环境保洁质量标准 (1)水面清洁质量标准 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阻水物;岸边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打木桩填土,无行洪障碍物,确保水环境畅通;在闸房或桥梁处,不影响河道景观的情况下设置拦漂设施,随时有人值守打漂,无明显积留漂浮物,汛期时需及时拆除拦漂设施;水面感观良好。 (2)岸坡清洁质量标准 岸坡达到无杂草、无垃圾、无牛皮癣、无垮塌、无明显堆积物,尽量保持河道的自然生态和景观功能。岸坡、岸上5米范围内无垃圾。 (3)河堤清洁质量标准 河堤内无砖头、石块、枯枝枯叶、各类垃圾,绿地设施上无牛皮癣及乱划痕迹,河堤立面清洁。 (4)河底突出物质量标准 正常水位情况下无突出水面淤积物、无阻水杂物,河床平整,水流平顺通畅,无明显水体滞留区,无发黑发臭腐质底泥,岸坡无明显淤积物。 (5)桥角、桥墩边、水闸前无垃圾及漂浮物。严禁采取开闸放漂,将漂浮物流入下游河段。2、河道保洁作业时间及流程 河道保洁作业时间:5月—10月每天7:30至19:30时,11月至次年4月每天8:00至19:00时。每天实行两次清扫打漂,9:00时前完成第一次清扫打漂,15:00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打漂,清扫打漂后沿河巡回保洁和打漂。上岸垃圾应及时装车做无害化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河道垃圾清运要求 (1)清扫、打漂、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时转运处置,同时作好标记,并采取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6小时。定时派清运人员清运。绕城高速以内河道、城区和重点镇的主要河道50米内垃圾堆放点不超过3处且停留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2)城区内实行袋装化的区域,要按垃圾袋装化要求装运垃圾,清扫清除的建渣、淤泥、枯枝等非生活垃圾要清运至城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3)拦漂设施拦截漂浮物每日进行集中打捞,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及时转运。 (4)河道打捞上岸的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4、拦漂管理站日常管护标准和要求 (1)按照就地、就近原则负责落实责任心强、社会公益心强的具体看护人员。 (2)保证拦漂管理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督促并配合管护人员处理好日常管护过程中遇见的各种问题。 (3)加强对拦漂管理站相关构筑物、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拦漂管理站范围内乱搭乱建、构筑物被破坏、设备被盗等情况,一旦发现必须立即恢复。 (4)负责拦漂管理站范围内的卫生、垃圾清运、杂草清除等工作,确保拦漂管理站范围内的清洁。 (5)每天及时转运和妥善处置打捞起来的垃圾。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环境治理日常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陈达雅、徐红、李建勤、黄春碧、袁卫华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以三年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0)1274号。2.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紫瑞街2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28-83986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鑫盛路366号友盛上都3栋24楼2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道岚;联系电话:028-89399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 028-893999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关键字:街道办,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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