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新冠核酸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内江-隆昌县 | 中标商: | 成都千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3.22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3,公告主要内容为:内江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新冠核酸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内江-隆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成都千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028202100006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028202100006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新冠核酸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第三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千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10层1、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1.3元/人.份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新冠核酸检测
服务范围:内江市隆昌市境内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一切物资由成交供应商自备,包括个人防护装备(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连体防护服、双层乳胶手套、防水靴套等);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毒采样管、培养液、试剂等,需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和相关病毒采样管、培养液、试剂的合格证明材料的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等。
服务时间:根据疫情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
服务标准:送样需使用专用采样箱(符合UN2814A类标准,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并专人专车送样,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等)运输样本,避免传播风险。另外需单独提供临时转运箱50-100个备用(如放置在采样点,转运至接收标本点,需符合UN2814A类标准,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小勤、郭虹、周碧(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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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采购人定额收取人民币9,600.00元(大写:玖仟陆佰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9,600.00元(大写:玖仟陆佰元整)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 |
地址: |
隆昌市康复西路3段3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碧;联系电话:0832-391532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2-88020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话: |
0832-880200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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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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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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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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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