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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红军之父》舞台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1-03-25 01:10: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南充-仪陇县 中标商:  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24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红军之父》舞台剧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仪陇县,所属行业分类:广播电视,中标商: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24202100008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1324202100008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红军之父》舞台剧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97号     中标(成交)金额 11868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红军之父》舞台剧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仪陇县是朱德总司令和张思德同志的故乡, 自公元502年建县,仪陇迄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是国家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川北大木偶艺术的发源地,以剪纸、篆刻、书法为主体的“三乡文化”享誉海内外。为进一步宣传仪陇,仪陇县特开展大型舞台剧《红军之交》设计制作、排练演出项目,以舞台剧的形式打造仪陇文化名片,为献礼建党100 周年做准备。 服务要求:1.基本内容:舞台剧《红军之父》以朱德生平事迹为创作主题,打造一台兼具思想性与艺术性的舞台演出,充分展现朱德同志忠义、勇敢、智慧、高尚、孝道的一生,融入仪陇县独特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自然生态资源,全部内容为原创。本项目包括剧本创作、音乐创作、服装道具设计和制作、视频设计和制作、舞美设计和制作、节目编排和演出组织,并组织实施演出。 剧目要具有国家级艺术水准,同时剧目要具有长期可演性和成为文化旅游产品的落地性。通过剧目,留下具有传唱度和影响力的代表性原创节目(歌曲或舞蹈),培养提升仪陇县当地文化艺术人才,必须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等奖项,助推仪陇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2、版权归属。本项目剧目版权及所有剧目所涉素材版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3、制作要求: 3.1数量:剧目一部; 3.2时长:不低于70分钟; 3.4剧本内容要求:要求原创,达到剧目创作目的,文脉清晰, 特色鲜明; 3.5项目时间节点: 3.5.1剧本初稿交稿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 3.5.2剧本调整方案;音乐小样修改及调整;视频、舞美、服装、道具、造型提交设计图并调整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0天; 3.5.3剧目音乐、视频、舞美、服装、道具、造型设计及制作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5天; 3.5.4排练时间:自合同签订后80天; 3.5.5首演时间:定于9月1日前;(项目实施各详细节点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有监督中标人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力) 4、演出要求: 4.1剧目演出8场,剧目演出时长须达到70分钟。 4.2演出地点:国家大剧院2场、四川大剧院2场、南充市大剧院2场、仪陇剧场2场 4.3剧目形式 剧目编排应注重加入多种艺术表现形式,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以舞台剧的演出形式为基础,其余可以根据自己创意进行。 5、团队合作 团队中的:编剧、导演、音乐设计制作、视频设计制作、舞美设计制作、服装化妆道具设计制作主创人员需紧密的合作,有成功合作国内有影响力的作品,并取得良好的口碑。(提交具体的作品及相关佐证资料) 6、排练要求 中标人能够组织主创团队,进行排演,弘扬主旋律,突出正能量。很好的把握红色仪陇主题,把这部舞台剧打造成为能够参加专业戏剧展演、比赛的精品剧目。 7、后期服务 7.1中标人需落实:省级演员培育地方演员规划,协助采购人招募2组演员,并培训后期运营导演团队,以保证项目平稳过渡到地方进行长期驻场演出。 7.2为保证剧目运营质量,中标人须在每季度邀请原主创团队安排部份人员加入剧目维护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 7.3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将该剧目在两年内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等奖项。 8、创作的作品不存在任何已知的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须单独作出承诺)。 9、创作团队要求 主创团队:舞美设计、灯光设计、音响设计、服装、化妆、道具等主创人员必须达到国家一级及以上的职称(主创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服务时间:按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谢建华、贾素红、易建花、蒲劲松、刘毅,廖赟、刘媛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1.根据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仪陇县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参考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本次代理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及与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代理服务费:14241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质疑: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7--7227866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仪陇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5181708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4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17-7227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151817080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关键字:广播电视,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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