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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青白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1-03-29 18:15: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成都-青白江区 中标商: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29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9,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青白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青白江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13202100004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132021000045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青白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12层     中标(成交)金额 8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青白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 1.青白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十三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 2.青白江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3.青白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 4.青白江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5.青白江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服务要求: 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20%经青白江区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 服务时间: 1.青白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十三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工期:(1)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青白江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2)2021年9月底前完成青白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3)2021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2.青白江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期:(1)2021年6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制。(2)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3)2021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3.青白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工期:(1)2021年6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初稿编制。(2)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3)2021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4.青白江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期:(1)2021年6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初稿编制。(2)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5.青白江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工期:(1)2021年6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初稿编制。(2)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服务标准: 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本项目编制完成后需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并通过青白江区政府审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磋商小组组长:余海波,成员:胡永红、古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1050。 2、采购品目名称:C16 环境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青白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3308630。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均不收取。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8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老师;联系电话:028-8366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邓女士     电话: 13111881019、1311188110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关键字:其他,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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