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7,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大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县政府供暖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大通县,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编号:青海聚鑫竞磋(货物)2021-03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青海聚鑫竞磋(货物)2021-031
二、项目名称: 大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县政府供暖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01 | 2700000.00 | 江苏金鼎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北侧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01 | 大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县政府供暖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 | 大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锅炉改造项目(县政府供暖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 | 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西侧 | 2021年9月15日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 |
曹清华(组长)、王登忠、侯继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采购代理合同的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1-272278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路96号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272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纬二路18号1204室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8266981
2021年07月05日\n 2021年07月16日\n 2700000\n 交货期:2021年9月15日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n
附件信息:
结果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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