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文物局采购《南江城墙(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单位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巴中-南江县 | 中标商: | 四川园冶古建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8.25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5,公告主要内容为:巴中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文物局采购《南江城墙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单位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巴中-南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园冶古建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922202100038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922202100038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文物局采购《南江城墙(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单位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园冶古建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红照壁25号8幢2单元7楼1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593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采购《南江城墙(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单位
服务范围:《南江红四门及城墙文物保护》、《南江红四门及城墙修缮设计方案》编制单位,拟对红四门及城墙开展有效的保护规划和修缮设计工作。
服务要求:1.现状勘察
现状勘察的目的是探查和评估文物保存状态、破坏因素、破坏程度和产生原因,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参数。
勘察主要内容:对文物的形制与结构、环境影响、保存状态以及具体的损伤、病害进行测绘、探查、检测、调查研究并提出勘察结论等。
a 测绘:测量并记录文物现存状态、结构、病害及分布区的地形、地貌。
b 探查:查明文物损伤及病害的类型、程度和原因。
c 调查研究:收集文物历史资料、考古资料和历次维修资料,了解文物的原材料、原形制、原工艺、原做法,判别文物年代等。
d 勘察结论: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文物形制、年代、价值、环境和病害原因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文物保存现状的结论性意见和保护建议。 留存文物的基础原始数据资料。
e 评估及结果利用:对文物现状和文物保护范围进行评估,编写保护规划方案,绘制维修设计图纸。
2.设计
2.1方案设计依据现状勘察结果编制,方案设计应达到下列要求:
a 说明保护的必要性。
b 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c 确定工程项目、工程规模,工程量估算和工程造价估算。
2.2维修设计图纸应达到下列要求:
a对文物规模、文物部位、文物范围进行控制。
b指导施工,实施对病害的具体技术性措施。
c 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基本构件制作及施工组织方案编制的需要。
3 方案设计
3.1 保护规划方案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两部分内容。
3.2 设计说明
a设计依据。包括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政策法规、总体保护规划、保护及功能方面的需求等。
b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c工程性质。根据病害和问题确定工程性质,说明要达到的修复效果和景观效果。同一工程包含不同性质的子项工程时,要逐一说明。
d工程范围和规模。工程规模应量化。
e保护措施。针对病害采取的修缮防治措施,材料、做法等技术要求,必要时可作多种措施的方案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采用新材料或涉及建筑安全的结构材料时,应有严格的技术要求和材料的检测报告及质量标准说明。
f说明与保护措施有关系的地理环境、气象特征、场地条件等。
4.维修保护设计方案要符合原状保护、最小干预、最大限度保护历史信息的修缮原则。
5.修缮设计要达到排除文物病害和安全隐患、保护及治理周边环境,使其延年的修缮目的。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姜林川、蔡坤、杨晓川(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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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磋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9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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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南江县文物局 |
地址: |
巴中市南江县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55856954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仿古街122.124.12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潘文波;联系电话:175082751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秦女士 |
电话: |
0827-888799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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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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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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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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