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美姑县基普城市棚户区建设项目一期、美姑县基普城市棚户区建设项目二期、美姑县海子坝城市棚户区一期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凉山-美姑县 | 中标商: | 成都罗卡基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8.27 | 中标金额: | |
一、项目编号 |
513436202100016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美姑县基普城市棚户区建设项目一期、美姑县基普城市棚户区建设项目二期、美姑县海子坝城市棚户区一期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罗卡基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8号1栋14层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6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所属行业 备注
1 专项债券咨询服务 1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一)编制资料清单
罗列本次专项债券申请所需的资料清单。
(二)实施方案编制
开展尽职调查和资料搜集(包括现场踏勘、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等,详细了解项目情况搜集方案编制需要的资料)和财务测算。编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基本情况;
2.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3.项目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情况;
4.项目融资计划;
5.潜在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各种风险评估;
6.信息披露计划。
(三)财务评估报告
将本项目实施方案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实施方案的财务评估报告,保证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债券发行和还本付息计划、债务偿还现金流、发债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评估。
(四)法律意见书
将本项目实施方案交律师事务所,出具实施方案的法律意见书,保证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通过律师事务所的评价报告,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券发行主体资格、项目业主情况、发行的实质条件、发债相关文件与合约的合法合规性、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发债法律风险等进行评价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配合省财政厅完善和修改相关资料
全程协助项目实施机构配合省财政厅的要求完善和修改与本次专项债发行有关的资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沙红;陈雅春;方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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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9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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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美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美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沙马老师;联系电话:1809627127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28286811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18282868111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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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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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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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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