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4,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编号:ZCD-KFQ(20211413)202105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ZCD-KFQ(20211413)2021052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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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 | 1 | 项 | 最终报价:8406452.92(元)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 | 91650100666674466D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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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 | 包含3个月的试用考察期,考察期内,如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或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中标资格。 | 一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来江海,杨敏,敬跃先,王立虹,管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23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北站公路51号
联系方式:0991-3115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0995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
电 话:13209950311
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5868
附件信息:
1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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