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永商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建项目设计/标段 | |||||||
项目业主 | 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28-82527155 | |||||
招标人 | 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825271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9940978896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新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30113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3年01月17日~2023年01月28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24638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2217420.00(元) | 2217420.00(元) | 93.35 | ||||
第二名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094230.00(元) | 2094230.00(元) | 89.18 | ||||
第三名 | 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439200.00(元) | 2439200.00(元) | 87.82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苏锦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85100732 | 给水排水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贺阳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44500148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给排水设计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张明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05100050 | 给水排水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无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天府 水城城乡 水务建设 有限公司 | 金堂县城区 再生水厂及 配套管网项 目(一期) | 20200827 | 污水处理厂总规模 8 万 m3/d | 3669044 | 陈荣艳 | |||
乐至县仁 和环保有 限责任公 司 | 乐至县城市 生活污水处 理厂第三期 工程 | 新建污水处理厂第三 期工程,日处理能力 2 万 m3/d,并配套新 建日处理2 万 m3/d污 水的污泥处理设备、 设施以及配套电器、 仪表。 | 2080800 | 张琦 | ||||
成都西岭 文旅商贸 集团有限 公司 | 大邑县安仁 污水处理厂 项目(一期) | 20201125 | 建设日处型规模 1.5 万吨/日的生活污水 处理厂一座 | 1716000 | 仲培根 | |||
达州市惠 泉污水处 理有限公 司 | 达州市第三 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 一期工程 | 20210330 | 达州市第三污水处理 厂规划污水处理总规 模 30 万吨/日。 | 15399561 | 张琦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雅安市大 兴污水处 理厂二期 工程项目 | 雅安海天 水务有限 公司 | 总长约8.74km。施工工程费: 按经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施工图预算) 下浮3.5%;暂估合同金额为:34726.6444 万元。 | 2561282 | 何旭 | ||||
成都天府 水城城乡 水务建设 有限公司 | 金堂县城 区再生水 厂及配套 管网项目 (一期) | 20210309 | 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按5万 m/d修建,其中预处理、加药间、_鼓风 机房、脱水机房等附属建筑物土建按远 期8.0万m/d修建,设备安装 规模为5.0 万m/d。其余生产性构筑物土建设备均按 5.0万m2/d;新建1座厂外提升泵房 | 4948453 | 魏业香 | |||
泸州市兴 泸污水处 理有限公 司 | 泸州市城 东污水处 理厂二期 工程勘察 设计 | 20201210 | 土建 按远期8.0万m/d一次建成,设备安装规 模为5.0万m/d。新建泵站河堤沿线污水 干管,压力管、管径DN1000,污水用球 墨铸铁_管,长约2.2km;新建十里大道污 水管道,重力管、管径 DN4O0~DN800, 钢筋砼管 | 19600000 | 刘波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信丰高新 区投资开 发有限公 司 | 江西信丰高 新技术产业 园污水处理 厂二期及配 套管网工程 勘察设计 | 污水处理厂总规模 Q=2.0 万 m3/d。工程总投资 19072.53 万元。 | 3790000 | 无 | ||||
中铁二十 一局集团 第四工程 有限公司 | 喀什市第二 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项 目(EPC) | 20210205 | 提标改造1.5万立方米/日 生活污水厂的施工图设计 (含方案设计、施 工图设 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 务),总投资5825.5万元。 | 1309741 | 无 | |||
仁寿首创 水务有限 公司 | 眉山市仁寿 县第二城市 生活污水处 理厂二期工 程 | 20200124 | 总建设规模为 6.0 万 m3 /d,其中本次扩建二期工 程设计规模为 3.0 万 m3 /d。总投资:8084 万元, 建安费 5730.44 万元。 | 1869800 | 周建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390000元 | 2390000 | 84.95 |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414500元 | 2414500 | 87.27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427000元 | 2427000 | 87.19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28-82522021 | ||||
行业主管部门 | 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8-82436833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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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