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15号)。据公告,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9类食品32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0批次、豆制品7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食品添加剂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次、糕点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黄氏渔行销售的 “草鱼”,不合格项目为地西泮,检验结果为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张碧琼销售的 “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验结果为26.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遂宁市、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15.docx
附件2-合格-2019年15号信息公布.xlsx
附件3-不合格-2019年15号信息公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