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河南省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油田分局2020年度6月成品油抽检汇总表》,公布4批次抽检合格样品信息。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__6_月份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台账 |
||||||||||
填报单位: 油田分局 填报日期: |
||||||||||
序号 |
月份 |
样品名称 |
被抽检人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货号 |
综合判定 |
处理结果 |
|
(合格/不合格) |
||||||||||
1 |
6月 |
车用柴油(VI)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第三加油站 |
0# |
合格 |
|||||
2 |
车用乙醇汽油(VI)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第三加油站 |
E95# |
合格 |
||||||
3 |
车用乙醇汽油(VI)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第七十六加油站 |
E92# |
合格 |
||||||
4 |
车用乙醇汽油(VI)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第七十六加油站 |
E95# |
合格 |
||||||
填写说明:1.样品名称栏:填写“车用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VI)”或者“车用尿素”;2.被抽检人栏:填写抽检加油站的名称(要求全称);3.标称商标和标称生产企业栏:有的填,没有的可以不填;4.规格型号:按照抽检样品型号填写,95#、92#、0#、车用尿素等;5.生产日期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6.综合判定栏:根据抽检情况填写“合格”、“不合格”、“送检结果未出”;7.后续处理结果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复检合格”、“已立案”、“结案处罚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