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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4-07-20 13:09:2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四川 加入时间:  2014.07.15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4年 7月 14日我局拟对《四川省丰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规模化生态养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4年 7月 14日- 2014年 7月 18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35-2239837(环评科)

  传    真: 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 377号

  邮    编: 6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规模化生态养猪项目

1、项目名称: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规模化生态养猪项目

2、建设地点:雨城区孔坪乡大田村 5组、 6组

3、建设单位:四川省丰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5、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 32个规模化养殖单元(多点式分小区饲养,分为母猪饲养区、保育区、生长育肥区,具体含怀孕舍、产仔舍、后备培育舍、配种舍、保育舍、生长舍、育肥舍、隔离舍)及办公楼、食堂、库房、变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和污水处理站,猪粪临时储存间等环保设施。投资 3000万元,占地 170亩,存栏生猪 5000头(其中基础母猪 600头),年出栏商品猪 13000头。总建筑面积 14200m2。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9.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9.1.1大气环境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采取封闭式施工,施工期在现场设置不低于 2.5米高的围档,外围护采用密目网;硬化施工场地路面,每天在施工活动的区域至少要洒两遍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增加洒水次数;混凝土的搅拌设在敏感点的下风向。

2、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及时平整场地并压实;水泥、土方、砂料应存放于指定位置内,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等表面应采取遮蓬覆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裸露的施工地面应用密布网覆盖;渣土应尽早清运。

3、运输散装材料如水泥、粘土、沙石、建筑垃圾等车辆,要采用蓬布严密遮盖,防止尘土飞扬及材料散落飞扬污染大气环境,在卸车时采取喷雾降尘等措施。施工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9.1.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用水。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分类收集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增湿;生活污水经管道集中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以林灌形式消纳,无外排。

2、严禁在大雨时进行土方的挖填工作,同时为减小雨季地表径流对施工场地的冲刷,在施工场界外围设置排洪沟,将施工场区内外地表径流及时排出。

3、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时间。

9.1.3声环境

1、施工单位应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尽可能选用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 GBl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晚上 22: 00时~次日 6: 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将噪声影响降到最小;

3、注意做好接触高噪声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轮岗、缩短接触高噪声时间、戴防声耳塞、耳罩等措施减轻噪声的影响程度;

 4、加强运输车辆的交通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避免运输车辆因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9.1.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开挖废土石方、建筑垃圾及职工生活垃圾。

1、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场区,无外排,不单独设置弃土场。

2、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尽量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块经破碎后也可作为碎石直接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垫层、室内地坪垫层等;碎砖块可以作为粗骨料拌制混凝土,也可以作为地基处理、地坪垫层等的材料。

3、在施工现场设立桶装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9.1.5水土流失

施工期结束后,立即进行施工区空地平整或水泥硬化,及时平整、压实、硬化厂内道路区路面。对取土后形成的开挖边坡采取浆砌块石护坡等措施,对开挖产生的裸露边坡采进行植被;在扰动区内空地、厂内道路两旁种植与当地环境适宜的花草树木,如种植速生桉、杉树、松树和藤类、草类等植被。

9.2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及可行性

9.2.1沼气脱硫

因为污水处理站厌氧反应器刚产出的沼气是含饱和水蒸气的混合气体,除含有 CH 4和 CO 2外,还含有腐蚀性很强并有毒的 H 2S和悬浮的颗粒状杂质。 H 2S是一种剧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危害极大。而且沼气燃烧时 H 2S与 O 2生成 SO 2,会污染大气环境。此外,沼气中携带的大量水分与 H 2S反应生成氢硫酸,容易腐蚀管道、设备。因此 NY/T12202-2006《沼气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沼气作为一种能源使用时,硫化氢浓度应低于 20mg/m 3。项目拟采用生物脱硫塔脱除沼气中 H 2S。

9.3.1污水处理工艺

图 9-2     污水处理流程图

3、沼液消纳可行性分析

我国根据国外经验,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2001年 12月发布)中提出了原则性规定: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处置)机制。

根据《 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试点方案(试行)》要求,液肥消纳时所需土地面积的测算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①肥施用量不得超过作为生产需要的养分量,应按测土配方计算最佳需求计算,应有一倍以上的土地轮流施肥,不得长期施用在一块土地上;②干湿分离率达到 7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可以达到 80%干湿分离率)时,沼液消纳可按照 3头猪 1亩地计算;处理工艺若修建有固液分离设备和水解酸化池的,以生猪计算每存栏 5头不少于 1亩土地;③每亩地年消纳 N总量不超过 16公斤计算。

本项目周围均为农田和耕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蔬菜等作物,下游 300m为猕猴桃种植基地,可接纳项目沼液的土地在 2000亩以上。可以充分将养殖业与种植业结合,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目前猪场建设方四川省丰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与猕猴桃基地及周边土地签订了沼液利用协议,签约土地面积约 1000亩。随着项目营运后存栏规模逐步到位,可视情况增加协议受纳沼液的土地面积。

项目生猪存栏量 5000头,废水处理采取固液分离 +水解酸化 +沼气池厌氧发酵工艺处理。按《 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试点方案(试行)》要求,项目至少需要 1000亩土地消纳所产沼液。项目沼液中 N总量约 42.43kg/d, 15486.95kg/a,所协议受纳沼液的 1000亩土地,平均每亩地年消纳 N总量为 15.49kg,满足要求。

故以项目的设计规模产生的沼液,作为液体肥施用于周边土地,不会超出周边土壤负荷,可被完全消纳。

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沼液储存池总容量应满足至少 30d沼液排放量。项目场内沼液储存池容积为 300m 3,猕猴桃基地计划建储存池总容积约 1500m 3储存池,周边其他协议消纳沼液的土地间设置容积为 125m 3的田间池约 10个。场内沼液储存池位于 ABR反应器下游相邻位置,猕猴桃基地及周边土地田间池位置根据实际需求及地势条件布置,总体满足一个储存池服务范围为周边 100m范围内土地的要求。项目沼液储存池总容积约 3050 m 3,储量大于 30d沼液排放量,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综上,项目废水治理及综合利用措施可行。

9.3.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沼气处理工程的各主要构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粪库、安全填埋井(化尸池)均采用地下钢砼结构,并向混凝土中添加适量添加剂,提高其密实度和防渗能力。

2、实行雨污分流,可避免雨季大气降水过量,进入沼气发酵装置,冲击污水沼气处理工程负荷,影响处理效果。

3、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需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衔接。

4、猪舍冲洗污水采取明沟加盖方式,可避免雨水进入,造成污水溢流。

5、废水处理设施检修期间,废水均排入事故应急池,不外排。

6、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设施。一旦发现地下水受到影响,立即启动应急设施控制影响。

7、在场区下游,设地下水监测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3.5其他

1、事故应急池

项目一旦发生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污水处理站泄漏等事故排放时, 应将废水切换至事故应急池,待废水处理设施抢修完毕,故障排出后,再将应急池内废水逐步纳入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最少应能贮存两天废水量。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 83.1m 3/d,故废水事故池容积应不小于 170m 3。项目拟建事故池容积 200m 3,满足应急储存要求。

事故池上方应加盖防雨淋,且防渗、防漏;事故池高度应高于周围地平,并在四周设截水沟,防止径流雨水渗入。

2、雨水导排

春末夏初有一雨量集中期。建设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疏通排洪渠道。在猪场周围建防洪沟、生产单元周围建防雨沟,将场区雨水引流至厂外排放,把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

9.4噪声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潜污泵;水泵进出管道上安装橡胶软连接,并在水泵房四周墙面和吊顶做吸声处理;风机进、出气管安装消声器;对各种噪声设备的电动机加隔声罩,隔声罩内壁涂刷 5mm~7mm沥青做阻尼材料。

2、注意设备选型及安装。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3、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场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9.5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9.5.1猪只粪便

1、清粪工艺

项目采用干清粪方式收集猪只粪便,与水冲式清粪工艺比较,污水水质浓度较低,降低了处理难度,技术可行。

2、粪便处理

干清粪便、猪的食物残渣每天定时清理,运至粪库暂存。固液分离后的粪渣、沼气池产生的沼渣也统一堆存在粪库,每天运往蚯蚓场作为饲养原料。

   3、猪粪蚯蚓场处理可行性

项目建设方已与杭州念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猪粪供应协议,由杭州念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场内收入粪库的粪便进行包装和运输,运往其位于对岩的蚯蚓养殖基地(该公司亦计划在大田村项目周边就近选址设立蚯蚓养殖场)作为基料培养蚯蚓,最终将猪粪转化为蚯蚓粪—一种高端有机肥。

杭州念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邛崃、雅安对岩等地建有多处蚯蚓养殖场,有成熟的蚯蚓处理牛粪、猪粪技术及稳定的蚯蚓、蚯蚓粪销售渠道。

该方案处理猪粪,可变废为宝,实现多赢,从环境、经济、技术角度分析,均可行。

9.5.2病死猪及分娩废物

根据 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规定,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应采取焚烧炉焚烧或填埋的方法进行处置。

本项目采取修建安全填埋井(化尸池)方法,在场内共设置了 3个容积为 30m 3安全填埋井(化尸池)。安全填埋井(化尸池)为密闭钢砼结构,有坑盖;坑壁 30cm厚砖砌,坑底为 20cm厚的混凝土,以防渗漏,在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 10cm的熟石灰,确保猪尸体得到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井填好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不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处置措施可行。

9.4.3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 22.5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每日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倾倒点堆存,对周边影响不大,方法可行。

9.6卫生防疫措施

1、种猪购买及仔猪的检验

购买的种猪必须取得官方的检疫证和非疫区证明,防止碳疽病及其它传染病传播。

   2、同步检疫

繁育过程中应定期检疫和检验并记录,重点做好微生物检验记录和对生产过程的消毒进行监督,防止病疫传播。

   3、操作人员体检

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体检。从业人员上岗必须穿戴规定的服饰并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严格操作的规章制度,从而减少人为的影响产品卫生的因素。

4、加强日常预防措施

( 1)在生产中应坚持“防病重于治病”的方针,改变原来的被动治疗为现在的主动预防,如引种时的检疫、隔离、消毒;猪场疾病的化验与预测;疫苗的注射、药物预防等。

( 2)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时应更换工作服及鞋帽,经消毒室消毒后才能进入。

( 3)饲养人员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如发现患有危害人、牛的传染病者,应及时调离,以防传染。

( 4)经常保持猪舍、猪体的清洁,猪舍还应保持平整、干燥、无污物 (如砖块、石头、炉渣、废弃塑料袋等 )。

   4、应急措施

经检验不合格的猪应遵循 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理。检疫时如发现碳疽病及其它传染病传播,立即将其隔离,装袋,按有关规定进行焚烧或深埋处理。

本项目病死猪及分娩废弃物,均按照该规则进行安全处置。如果养殖场发生疫情,应立即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1)病猪封闭—隔离—每天消毒—根据临床症状、解剖变化进行疾病的初步诊断—病畜的对症治疗—采样送检确诊—紧急预防接种—采取各种综合性防治措施。

(2)染病死亡的猪只进行焚烧或深埋处理。

(3)同步报告畜牧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防疫站等相关部门。

(4)迅速隔离病猪,对危害较重的传染病应及时划区封锁,建立封锁带,出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消毒,同时严格消毒污染环境。解除封锁的条件是在最后一头病猪痊愈后两个潜伏期内再无新病例出现,经过全面大消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解除封锁。

(5)对病猪及封锁区内的猪只实行合理的综合防制措施,包括疫苗的紧急接种、抗生素疗法、高免血清的特异性疗法、化学疗法、增强体质和生理机能的辅助疗法等。

5、疫病监测制度

猪场应建立如下疾病监测制度:

( 1)对后备猪进行细小病毒病、伪狂犬病、乙脑、猪瘟疫苗注射及注射 1~ 3周后抽血化验工作。进行血清学检测,监测猪群健康状态和免疫效果。

( 2)对乳猪、断奶猪和其他各猪群,应做好疫苗接种前后的血清抗体监测工作,以便能随时掌握猪群免疫状况和接种效果。对血清监测的结果,应根据监测样品多少、监测方法的准确性,以及猪群的临床检查结果等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可随时调整免疫程序或补免。

( 3)定期监测蓝耳病、李氏杆菌病、传染性胸膜肺炎、萎鼻、气喘病、猪痢疾、链球菌病。

( 4)做好猪群驱虫前、后的化验监测工作,特别是监测弓形虫病、附红细胞体病等寄生病的有无、存在的程度。

9.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符合性

表 9-5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符合性对照表

项目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粪污收集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现有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

采用干清粪工艺

符合

畜禽粪污应日产日清

猪粪日产日清

符合

畜禽养殖场应建立排水系统,并实现雨污分流

实行雨污分流,建立污水收集、沼液输送系统,含储存池、管网等建设内容

符合

粪污储存

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用于还田利用的,畜禽粪污处理厂(站)应设置专门的储存池。

猪粪暂存于粪库,每日清运至蚯蚓场作饲养原料;猪尿、冲洗水等废水经厌氧发酵后沼液作为肥料还田还地,设沼液收集池及田间池储存沼液

符合

储存池的总有效容积应根据贮存期确定。种养结合的养殖场,贮存池的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和冬季封冻期或雨季最长降雨期,一般不得小于 30d的排放总量。

沼液收集池及田间池总容量约 3050m 3,可储存至少 30d沼液排量。

符合

贮存池的结构应符合 GB50069的有关规定,具有防渗漏功能,不得污染地下水。

所有储存池按规范硬化、防渗

符合

贮存池应配备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

沼液收集池及田间池均采用加盖设计,防止雨水进入

符合

粪污处理工艺选择

养殖规模在存栏 2000头及以下的应尽可能采用 6.2.2模式Ⅰ或 6.2.3模式Ⅱ处理工艺;存栏 10000头及以上的,宜采用 6.2.4模式Ⅲ处理工艺。

存栏 5000头,采用模式Ⅱ处理工艺。干清粪,猪粪每日运往蚯蚓场作无害化、资源化转化;废水经干湿分离、水解酸化、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还田还地。

符合

采用模式Ⅰ或模式Ⅱ处理工艺的,养殖场应位于非环境敏感区,周围的环境容量大,远离城市,有能源需求,周边有足够的土地能够消纳全部的沼液、沼渣。

位于远离城市的农村环境,周边可消纳沼液土地面积在 2000亩以上。目前已协议消纳沼液土地面积约 1000亩,可视情况追加受纳沼液土地面积

符合

沼气净化、贮存及利用

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须完全利用,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输配气系统可用于居民生活用气、锅炉燃烧、沼气发电等。

沼气供场内发电、供热,供应量小于需求量,可完全利用

符合

沼液、沼渣处置与利用

沼渣应及时运至粪便堆肥场或其他无害化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沼渣随猪粪一起运往蚯蚓场处置

符合

沼液可作为农田、大棚蔬菜田、苗木基地、茶园等的有机肥,宜放置 2d~3d后再利用。

作为周边农田、耕地及下游猕猴桃基地的肥料

符合

采用模式Ⅰ和模式Ⅱ处理工艺的,沼渣、沼液应全部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全部利用,不排放

符合

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

病死畜禽尸体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 HJ/T 81-2001第 9章的规定。

设置总容积 90m 3的 3个卫生填埋井处理病死猪尸体及分娩废物

符合

恶臭控制

养殖场区应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

猪粪日产日清,猪舍加设排气扇加强通风,场内空地种植观赏植物或青饲料,最大可能进行绿化

符合

粪污处理各工艺单元宜设计为密闭形式,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根据废水处理工艺,各废水处理单元均为密闭或半封闭形式

符合

可采用物理除臭方式,向粪便或舍内投(铺)放吸附剂减少臭气的散发,宜采用的吸附剂有沸石、锯末、膨润土以及秸秆、泥炭等含纤维素和木质素较多的材料。

猪舍采用机械通风加活性炭吸附方式物理除臭

符合

可采用化学除臭方式,向养殖场区和粪污处理厂(站)投加或喷洒化学除臭剂消除或减少臭气的产生。宜采用的化学氧化剂有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次氯酸钾、臭氧等。

可采用生物除臭方式,如生物过滤法和生物洗涤法等。

 

7、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于分别在当地村委会、乡政府进行张贴公示和在北纬网上公示项目的环评情况,截至 2014年 3月 31日,无人通过公布的联络方式对该项目建设表示反对及其他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四川省丰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 10户农户签订了租赁协议,农户房屋用作猪场内库房内设施。

2)四川省丰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孔坪乡大田村四组、雅安市金船山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孔坪大田村生猪养殖基地的处理污水合作协议》。

关键字:畜牧,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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