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山东 | 加入时间: | 2014.07.22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北航道改建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北航道位于芝罘湾港区西港池北防波堤北端外侧,外段保持现状不变,内段及港内航行水域按7万吨级散货船和5万吨级集装箱船单向通航设计,确定北航道内段长2700m,有效宽度150 m,底标高-14.5m,走向为N58°~238°,边坡坡度为1:5。内段新增灯浮标1只。工程疏浚量为892×10 4m 3,疏浚面积为140×10 4m 2。本项目总疏浚期约为 7个月,建设期为9个月。 本项目总投资约27889.1万元。 2 、建设单位: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德会 电话:0535-6742996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管祥 电话:022-59812345-322 4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山东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电话联系,征求公众意见包括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提出意见。 7 、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