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来宾良江至宾阳武陵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和南宁市宾阳县
建设规模:二级公路,全长67km,实际修建长度64.745km,设计车速60;路基宽度8.5m。全线共新建1座中桥、拆除重建1座中桥、新建小桥2座、拆除重建14座小桥。本项目共占用土地106.92hm
2,其中永久占地83.03hm
2,临时占地23.89hm
2。全线共新建1座中桥、拆除重建1座中桥、新建小桥2座、拆除重建14座小桥,涵洞269道,平面交叉150处;扩建养护站1处,新建1处。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29881.2049万元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现状有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71处,其中学校12处,卫生院/所4处,其余均为村屯。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大桥河、中七江、莫弄河、合江支流
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大桥镇取水口、洋桥镇取水口、陶邓街取水口、三五乡取水口。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保护动物24种,其中国家Ⅱ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虎纹蛙、大壁虎、原鸡、小鸦鹃等7种,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黑眶蟾蜍、沼蛙、泽蛙、斑腿树蛙等17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永久占地和拆迁对沿线受影响村民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类比分析,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CO、NO
2日均值和小时值浓度,在评价范围内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隔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项目桥梁下构施工和上构施工等将对沿线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保护的重要性;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尽量安排在旱季进行,以减小污染桥位下游水质;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地下水环境:项目路基挖填施工,对地下水影响范围有限;不对地下水水位、流向,流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生产生活废水在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生态环境:项目区域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固体废物:对路基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项目设计中确定的弃渣场,临时堆土场,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项目拆除的现有构筑物等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置,不能随意堆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营地内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拟建公路在跨河路段及沿河路段发生运输化学品或车辆碰撞时等有害物质的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根据概率论的原理,这种小概率事件是有可能发生的。一旦此类事件发生,如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会对上述水体产生比较严重的污染。
在公路桩号K56+930~K62+750、K38+850~K45+300、K13+180~K14+150、K14+490~K15+450、FK34+900~FK35+550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同时沿大桥河路段靠近水源保护区侧采用加强型混凝土护栏设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小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2011-2015)》及沿线乡镇规划,选线基本合理。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nh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2月2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南路2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3941326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796015
电子邮件:zhangqili329@126.com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来宾良江至宾阳武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概况
拟建来宾良江至宾阳武陵公路是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中“纵8”-融水(和睦)至合浦(西场)线的组成部分,是连接桂中部分县市和广西北部湾港口的通道之一。拟建公路起点桩号K0+000位于位于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南面X064县道K79+230处,接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来宾南联线LK5+500,终点桩号K67+000,接入武陵镇绕镇线X487。全长67km,实际修建长度64.745km。其中起点处完全利用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来宾南联线0.096km,K24+000处完全利用小平阳分离式立交桥及引道共1.6km,不纳入本次建设内容。工程沿旧路改扩建51.016km,新建路段13.434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m,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
全线共新建1座中桥、拆除重建1座中桥、新建小桥2座、拆除重建14座小桥,涵洞269道,平面交叉150处;扩建养护站1处,新建1处。
本工程共占用土地106.92hm2。其中永久性占地83.03hm2(其中利用公路用地42.83hm2,新增占地40.2hm2),临时性占地23.89hm2。拟建公路涉及拆迁房屋16769m2,拆迁户约40户。项目挖方40.09万m3,填方47.96万m3,借方25.06万m3,弃方17.19万m3。取土场7处,弃渣场8处,临时堆土场8处。
本项目总投资为29881.2049万元,环保措施直接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1120.25万元(不含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已有的环保设施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约为3.75%。
1.1.2路线方案比选
工程可研针对K线方案设置了A、B、C、D、E、F线等局部比选方案。经比选,工程可研推荐K+F线方案。在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路面/桥面收集系统及应急池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沿线未涉及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评报告从工程角度和环保角度进行比选后,同意工程可研推荐方案。
1.1.3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7月4日通过了对《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桂环函[2012]942号)。拟建公路是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中“纵8”-融水(和睦)至合浦(西场)线的组成部分,路线走向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2011-2015)》。
1.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2.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保护动物24种,其中国家Ⅱ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虎纹蛙、大壁虎、原鸡、小鸦鹃等7种,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黑眶蟾蜍、沼蛙、泽蛙、斑腿树蛙等17种。
1.2.2水环境保护目标
1.公路沿线的大桥河,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中七江,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合江及其支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大桥河、中七江、合江及其支流主要功能为灌溉、农业用水。
2.拟建公路穿越宾阳县大桥镇、洋桥镇、兴宾区三五乡、陶邓街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
1.2.3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71处(居民点55处、学校12所、卫生院/所4处)。
1.2.4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不涉及穿越风景名胜区,未穿越任何旅游景区。评价范围无文物保护单位。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压覆矿产资源及探矿权。
1.3工程环境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1.3.1社会环境
1.3.1.1环境影响分析
1.拟建公路的建设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2011-2015)、《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乡总体规划(2011-2030)》、《宾阳县洋桥镇总体规划(2011-2030)》、《南宁市宾阳县大桥镇总体规划(2009-2025)》和《宾阳县武陵镇总体规划(2007-2025)》相协调。涉及穿越《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规划用地范围。
2.本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106.92h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83.03hm2,临时占用土地面积为23.89hm2。共涉及拆迁建筑物16769m2,涉及拆迁户共40户,对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3.拟建公路未涉及占压任何现有文物古迹资源,对沿线文物基本无影响。
4.公路没有压覆矿产资源,对矿产资源没有不利影响。项目用地及影响范围内没有矿权设置,项目建设对矿权没有影响。
1.3.1.2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和占地补偿政策,制定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方案并予以落实,可以将影响降至较低的水平。
2.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联系文物管理部门,待管理部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同意项目继续实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1.3.2生态环境
1.3.2.1环境质量现状
1.拟建公路不涉及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拟建项目全线位于一般生态功能区,主导生态功能为农产品提供。
2.项目评价区内,陆生植被以人工栽培及次生植被为主;评价区陆地植被共划分2级,有植被型纲6个,植被型10个,主要群系有19个;其中自然植被有植被型纲3个,植被型5个,群系有8个,人工植被有植被型纲3个,植被型5个,群系有11个。
评价范围内无名木分布,公路K4+400处有古树1株,尚未列入当地挂牌保护古树名录。
3.评价区可能出现的保护动物24种,其中国家Ⅱ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虎纹蛙、大壁虎、原鸡、小鸦鹃等7种,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黑眶蟾蜍、沼蛙、泽蛙、斑腿树蛙等17种。
4.项目跨越河流水生生物以常见物种为主,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鱼类“三场”。
5.本项目所处区域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1.3.2.2环境影响分析
1.拟建公路主体工程永久占地83.03hm2,施工造成生物量损失1486.4t,通过公路绿化可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也不会导致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2.从占用植被的重要性来看,工程主要占用农作物、人工林和灌草丛,占用自然植被主要为灌草丛,占用面积不大,均为临时占地占用,不会造成生态功能的丧失。
3.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全线有2座桥梁设有水中桩基,施工对水生生物环境有短期影响。
4.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设设置取土场7处,弃渣场8处,临时堆土场8处。其中其中5#取土场、6#弃渣场、6#临时堆土场位于洋桥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7#取土场、8#弃渣场、8#临时堆土场位于大桥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不合理,应取消并择址另设。
1.3.2.3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2.路线设计严格落实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64号)的相关要求。
3.对须另行选址的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新选址应避免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类动植物和重要生境、生态公益林及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
4.工程绿化优先使用本地物种,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外来入侵性物种。
5.加强施工管理,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占地、施工营地按水体保持方案做好相关措施,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1.3.3环境空气
1.3.3.1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布设6个大气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TSP、NO2.、CO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质量良好。
1.3.3.2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混凝土拌和导致的扬尘,在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场地下风向150m内区域受扬尘影响较为严重。
(二)营运期
项目不设置服务区等设施,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排放的尾气。根据预测及类比分析,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对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1.3.3.3环境保护措施
1.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和物料加湿等,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2.设置有混凝土拌和站、储料场的施工营地,下风向300m范围内不应有敏感点分布;混凝土拌和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及周边洒水降尘,且不能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1.3.4声环境
1.3.4.1环境质量现状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9处敏感点进行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新曲村、三五圩、刘村、小平阳二中宿舍楼、小平阳糖厂宿舍区、南阳、八冬村、陶邓街、何考、坐椅学校、坐椅村卫生所、大新、大桥圩、马足共14个敏感点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超标0.3~3.8dB(A),夜间超标0.3~4.3dB(A),超标敏感点均为临旧路第1排,受旧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大。其余敏感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1.3.4.2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1.预测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50m以外可低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dB(A),夜间在300m以外可低于55dB(A)的标准限值。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声源82m以外可低于70dB(A),夜间在485m以外可低于55dB(A)。
2.预测施工场界昼间最大超标31.5dB(A),夜间最大超标41.5dB(A);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预测施工期受影响人口8500人。
(二)营运期
1.至营运远期,拟建公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距公路中心线/红线达标距离,良江~小平阳段为:昼间52m/48m、夜间85m/81m;小平阳~武陵段:昼间45m/41m、夜间80m/76m。
2.沿线25处敏感点,至营运中期,预测受交通噪声影响超标人口共126户/698人,具体情况如下:
全线执行2类区标准的36个敏感点中,21个敏感点的环境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达标;其余15个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超标幅度为0.7~6.2dB(A),夜间超标幅度为0.9~14.7dB(A),超标值最大的敏感点为坐椅村卫生所,超标是由于敏感点距离拟建公路较近,受公路交通噪声影响造成的。
全线执行4a、2类区标准的35个敏感点中,4a类区中,昼间环境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超标2.4~10.6dB(A),其中以三五圩、新三五村噪声超标最严重,超标是由于敏感点距离拟建道路较近,受公路交通噪声影响造成的。2类区中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超标1.3~3.6dB(A),超标最严重的是三五圩、新三五村,超标原因主要是受乡镇生活噪声和拟建公路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1.3.4.3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300m范围内有敏感点分布的施工区,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应在场界处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通过限速、加强道路平整和夜间禁鸣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交通噪声影响;在中考、高考期间、在靠近学校路段严禁一切施工行为。
2.对沿线超标建筑采取换装通风式隔声窗、铝合金玻璃窗加装密封条等措施进行降噪,其中换装通风式隔声窗4375m2,换装铝合金窗1520m2,加装密封条600m,总降噪措施费用合计367.2万元。
3.路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的建筑,石别-怀道段应布置于距公路中心线/红线85m/81m外的区域;怀道-北山段应布置于距公路中心线/红线80m/76m外的区域;对噪声超标区域内,新建或改建建筑,建筑本身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1.3.5地表水环境
1.3.5.1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主要涉及的地表水体为板大桥河、中七江、合江支流、莫弄河,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现阶段评价范围内的河流水质pH值、BOD5、COD、悬浮物、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DO、氨氮监测指标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悬浮物监测指标均能达到SL63-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现状水质良好。
1.3.5.2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1.拟建跨河桥梁水中桩基采用围堰和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施工过程不与围堰外的河流直接接触,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全线拟布置施工营地3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有机肥,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
项目全线拟设2处养护站,养护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1.3.5.3环境保护措施
1.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中应视进度及时拆除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及时清理河道。
2.施工作业污水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桥梁施工抽排的泥浆和废渣设泥浆干化池干化处理后,与沉淀污泥一起运至弃渣场处置。
3.施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用作农肥。营运期养护站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农灌系统。
1.3.6地下水环境
1.3.6.1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根据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三五乡取水点、陶邓街取水点、坐椅村水井、大桥镇取水点水质监测指标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锰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刘村取水井亚硝酸盐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主要是监测时期水质受刘村生活污水和农田污染所致,其余7项水质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拟建公路桩号K56+930~K62+750长5.82km穿越宾阳县大桥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K38+850~K45+300长6.45km穿越宾阳县洋桥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K13+180~K14+150、K14+490~K15+450段距离三五乡古灯水厂取水口最近距离分别为200m、180m;FK34+900~K35+550段距离陶邓水厂取水口最近距离380m。
1.3.6.2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1.拟建公路高填深挖路段不涉及揭露地下水和占用落水洞,不会影响地下水水位或水量。生产生活废水在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2.跨河桥梁桩基位于河流区域,该处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紧密,桩基施工抽排地下水不会导致地下水量发生太大变化,停止抽排水即可恢复水位。
3.拟建公路穿越大桥镇、洋桥镇、古灯水厂及陶邓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路段施工时不会挖深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施工废水若不经处理,任其自然排放,可能会渗透进入地下水,从而污染地下水。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养护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对地下水环境无直接影响。
(2)公路营运形成的不可渗漏路面面积不大,降雨可通过路侧岩土层下渗补给地下水,不会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或水量减少。
1.3.6.3环境保护措施
1.桥梁施工废渣要经过隔油池隔油——排水沟收集后再由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开挖修建产生的废土废渣,不能排放随意堆放,要及时运走,做好后续的水土保持工作。
2.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泥浆干化池等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3.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施工时应做好边坡防护和排水工程,各类临时工程均不得布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施工机械冲洗。经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需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将废水引出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外排放。
1.3.7固体废物
项目永久性弃渣11.5万m3,施工营地生活垃圾216t。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1.3.8环境风险分析
1.3.8.1影响分析
经预测,公路建成后,在公路桩号K38+850~K45+300穿越洋桥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最大:2016年为0.1099次/年,2022年为0.1725次/年,2030年为0.2366次/年。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道路管理部门预先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完善管理体系,以确保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1.3.8.2环境保护措施
1.公路桩号K56+930~K62+750、K38+850~K45+300、K13+180~K14+150、K14+490~K15+450、FK34+900~FK35+550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同时设置事故应急池10处,共10个。
2.桥梁和K57+500~K66+600沿大桥河路段靠近水源保护区侧采用加强型混凝土护栏设计,高度应不小于1.2m。
3.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警示标志。
4.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小组。
1.4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29881.2049万元,环保措施直接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1120.25万元(不含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已有的环保设施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约为3.75%。
1.5评价总结论
拟建工程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2011-2015)》及沿线乡镇规划,选线基本合理。项目存在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的可能,建设单位和当地交通部门应有事故风险的防范意识,加强施工和营运期的管理,落实环评报告防治方案和应急计划建设,避免发生风险事故,并将事故风险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
总体而言,拟建公路社会效益明显,其建成营运将完善国家和地方交通设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