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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堡煤矿二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时间:2014-07-20 13:41:5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四川 加入时间:  2014.06.20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发布单位: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及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前进村

建设规模:年开采煤炭30万吨

生产制度:矿井年工作日330天,采用“三八”作业制,,每天三班作业,三班采煤,自采自准,三班掘进。

项目投资:13644万元

项目劳动定员:劳动人员674人

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扩建工程(以下简称田堡二矿扩建工程),原隶属攀煤(集团)公司,位于攀枝花市254°方向、直距15 km,煤矿开采范围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龙潭村及前进乡新胜村境内。该矿属私营企业,属于资源整合方案中在建矿井。

2002年原攀煤(集团)公司沿江煤矿破产后,经批准组建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生产能力90kt/a。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攀枝花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国土资函〔2007〕35号),原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1566主平硐作扩建后的西副平硐,担负矿井部分材料、设备和部分进风任务,整合扩建工程主要项目包括在矿井北西侧新掘+ 1600m主平硐,新建工业场地,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川经信煤炭函〔2009〕455号文《关于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对本项目立项,设计生产能力为300kt/a。2010年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煤炭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二矿)位于攀枝花市254°方向、直距15 km,属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革新村及前进乡新胜村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0′44″,北纬26°29′10″。矿区范围走向长约2.94 km,倾斜宽约4.13 km,面积9.2322 km2,主要开采32、36-1、36、38、39-1、39、40-1、40、41、42号共10层煤,开采深度标高+1825~+ 1400 m。

二、主要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生产过程中,加强储煤坪的洒水防尘工作,进入储煤坪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扫冲洗,减少储煤坪扬尘量的产生。煤仓建设为封闭式,原煤装卸点采用洒水抑尘措施。本项目为低瓦斯矿井,不需建设集中式地面瓦斯抽采设施。排矸场扬尘采用定时洒水抑尘措施。

废水:井下水设絮凝、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农灌用水水质要求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作物水质要求,用于工业场地生产回用,剩余部分用于农田农灌。

噪声:主要是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并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并对场地进行绿化。有效减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期间固体废物产生源主要有矸石、污废水处理系统底泥、以及生活垃圾。下矸石使用矿车经矸石翻车机翻卸临时矸石转运场定点堆放,后期回用与矿井采空区回填;矿井废水处理设施底泥主要为泥煤,可与原煤一并出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底泥用作农肥施肥还田;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送至太平乡由场镇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环境:矿区采矿可能引起地表沉陷、地下水疏干等。生产期间应对矿区范围内地表进行调查,发现裂缝等,立即采取工程及植被措施。通过加强矿区绿化、强化水土保持措施、服务期满后的及时复垦以及植被恢复,将矿区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使之在区域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

环境风险:结合本项目特征,本次评价将采矿诱发地质灾害、排矸场溃坝、瓦斯泄漏、炸药库爆炸、污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排放作为风险源项。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项目安全防护距离的确定应根据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为准。

该项目针对各主要污染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程度小。该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区域内无明显环境影响制约因素;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可接受,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工

电话:18982376127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龙潭村田堡社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主编单位: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十二号

电话:028-83177797

传真:028-83177797

联系人:伍工

环评协作单位: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2号瑞金广场1栋10D

电话:028-86116579

传真:028-86112823

联系人:徐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施工、营运中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是否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征询期限为10天。

 

关键字:矿车,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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