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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肖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二次)
时间:2014-07-20 13:42:4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4.07.16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新疆阿克肖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发布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阿克肖水利枢纽工程

  工程概况:阿克肖水利枢纽工程位于皮山河支流阿克肖河上,隶属于和田地区皮山县境内,坝址地理位置:东经77º47´~77º48´,北纬37º9´~37º10´。工程坝址距下游阿克肖河与肯艾孜河汇合口约3km,距下游克里阳引水枢纽(灌区总引水枢纽)5km,距皮山县城81km。工程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6.2m3/s,控制年径流量1.956亿m 3

  本工程为流域规划推荐的龙头水库,亦是流域确定的山区河段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具有灌溉和防洪等综合效益。阿克肖水库为Ⅲ等中型工程,正常蓄水位2450m,死水位2420m,总库容4196万m 3,具有年调节性能。工程由挡水坝、导流兼冲沙泄洪洞、溢洪道等组成。大坝为砼面板砂砾石坝,最大坝高80m。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二、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对河流水文情势的影响

  (1)库区河段

  阿克肖水库建成后,水库淹没区约5.3km的天然河段将转变为水库形态;水库正常运行时,库水位介于死水位(2420m)~正常蓄水位(2452m)之间,水深变幅32m,与之相应,库区水面面积及流速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2)坝址下游河段

  阿克肖水库下游约5.5km的皮山河干流上分布有灌区总引水渠首克里阳渠首,现状条件下,该渠首全年引水;仅汛期7月有少量余水下泄,随后逐渐散失于下游河道及戈壁;其余月份渠首下游河道均处于断流状态;因此,工程坝址下游河段水文情势评价范围确定为坝址下游至克里阳渠首间河段,约5.5km。工程运行后,由于水库的调蓄作用,坝址断面年内径流过程由天然状态转变为水库调蓄过程,灌区缺水的3、4、5、6月下泄水量有所增加,8、9、10月因水库蓄水,下泄水量有所减少,但坝址断面年径流量基本保持不变。

  皮山河流域灌区现状防洪工程设施简陋,抗洪能力较差。阿克肖水库建成运行后将预留一定的防洪库容,使下游防洪对象的防洪标准由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从而将改变下游汛期洪水的洪峰、洪量及洪水历时。

  2.水质的影响

  阿克肖水库建成运行后,对库区水质影响较小,库区水体不会出现富营养化,库区出库水体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Ⅱ类水质要求;工程运行不会对下游河段水体水质带来不利影响;工程运行期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冬储夏灌,综合利用,不进入河道。

  3.水温

  阿克肖水库建成后,不同来水频率下水库下泄水温与坝址断面河流天然水温均存在明显差异,具体为:P=50%、P=75%来水频率下,3~8月水库下泄水温均低于河流天然水温,最大温差分别为-2.20℃(P=50%)和-2.33℃(P=75%),均出现在5月;10月~次年2月水库下泄水温均高于河流天然水温,最大温差分别为3.40℃(P=50%)和3.60℃(P=75%),均出现在11月。

  4.地下水的影响

  阿克肖水库运行后,库区不存在永久渗漏、库周浸没问题,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开挖也不会对工程区地下水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的影响

  (1)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①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影响

  工程建设后,评价范围内建设用地景观、水域景观优势度均有所增长,草地景观优势度值有所降低,说明区域内人类活动干扰程度有所增加;但草地景观作为模地的地位不变。总体来说,工程建设对区域景观质量影响不大。

  ②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231.73hm2,其中水库淹没总面积为161.38hm2,水库水位上升后,栖息在库区中的两栖类、爬行类以及一些小型啮齿类动物的生境将有一部分被淹没,为了寻找适宜的栖息地,这些动物会向水库淹没线以上迁移,由于水库周边类似生境分布广泛,不会对该区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造成大的影响。另外,水库蓄水后将形成面积约1.6km2的宽阔水面,将造成局部区域内生态与环境的变化,涉水鸟类的数量可能将有所增加。

  阿克肖水库工程的建设对北山羊、岩羊的影响很小,在加强水库管理工作人员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严禁偷猎行为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对其基本无影响。

  ③对河流末端荒漠林草的影响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河岸林草地区地下水位小幅变动不会对河岸林草的生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但水库削峰滞洪有可能降低河岸林草的水分补给条件。

  (2)水生生态的影响

  工程修建,将对工程评价河段鱼类产生阻隔影响;库区及坝址下游河段的水文情势变化,改变鱼类栖息环境,进而对工程所处河段水生生物及鱼类产生影响。

  6.社会环境影响

  改善皮山河灌区的灌溉条件,为加速皮山县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需要。

  三、工程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1、生态基流保障措施

  为确保水库坝址下游水文情势发生变化的河段的生态用水,水库初期蓄水期间须通过导流兼泄洪冲沙洞下泄不低于0.64m3/s(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的生态基流;水库正常运行期间,多水期4~9月通过泄水建筑物下泄不少于1.28m3/s(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20%)的生态基流,少水期10月至次年3月通过泄水建筑物下泄不少于0.64m3/s(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的生态基流。在工程坝址下游安装在线流量监测仪,监测工程运行期生态基流下泄情况。

  2、水质保障措施

  对库区建筑物进行拆除,废渣就地摊平或转运出库区;对库区内的污染源地,如厕所、粪坑、棚圈、牲畜堆粪、生活垃圾等进行卫生防疫清理,将其污物尽量运出库外,对其坑穴应进行消毒,污水坑以净土填塞;清理库区零星小灌木,尽可能齐地面砍伐并清理外运,残留根部不得高出地面0.3m;对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所残留的易漂浮废旧材料,以及残余的枝桠等在蓄水前应运出库外。

  3、水温恢复措施

  为了减缓水库蓄水后水温分层对下游水生生态及农业灌溉产生的不利影响,应加强水温监测,在库尾、下游克里阳渠首及干渠进入农田前的位置,设立水温监测点,进行水温监测,若发现水温降低对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减免,可采取的措施有扩宽引水干渠或从表孔下泄一定高温水进行调节等措施。

  4、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工程位于和田地区皮山县境内,由于皮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尚未建成运行,要求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站将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运往皮山县环保部门认可的地点和处置方案进行集中处置。

  5、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①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宣传册、标志牌等形式,对工区工作人员、特别是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宣传教育。

  ②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和垂钓等活动。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使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

  ③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夜间晨昏和正午进行爆破。

  ④施工期加强北山羊和岩羊、藏雪鸡等保护动物的基本情况的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同时,一旦发现上述保护动物误入工程区,应及时上报,严禁捕杀。

  ⑤加强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统筹安排,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和环保专职人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盗猎野生动物,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2)避免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①流域管理机构在制定流域用水计划时,应优先考虑尾闾荒漠河岸林草区的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灌溉用水,避免灌溉用水所占份额过大挤占生态用水。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皮山河末端荒漠河岸林草生态系统的保护,禁止在荒漠河岸林草区樵采、伐薪、放牧。

  ②建立尾闾荒漠河岸林草生态监测体系

  应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河岸林草监测措施,如发现皮山河尾闾荒漠河岸林草有大面积死亡和衰败的迹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对皮山河鱼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鱼类的阻隔影响以及水文情势变化对鱼类栖息、摄食和繁殖的影响。本报告提出的保护措施主要有流域鱼类生境保护以及人工增殖放流措施。

  6、水土保持措施

  本工程按照主体工程区、料场区、弃渣场区、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进行防治。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在具备植物生长条件的地点辅以植物恢复或绿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最大环境问题,如生态、大气、噪音、污水、固体废物。

  3、公众认为本工程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方面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

  4、 公众从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角度上对工程建设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公示有效时间,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以书面、电话形式均可。

  如有需要,公众可联系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详细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皮山县水利局

  地址:新疆和田皮山县英巴扎东路3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建新,1380998190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及电话:陈国亮,0991-5870422,0991-5870402(传真)

关键字:防洪,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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