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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策勒县奴尔河奴尔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二次)
时间:2014-07-20 13:47:4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4.04.30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和田地区策勒县。

  2、工程概括:奴尔水利枢纽是奴尔河流域规划确定的控制性工程,主要由拦河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及电站厂房组成。工程位于策勒县奴尔河干流上,距策勒县城约126km,采用堤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为灌溉兼顾发电,在电力系统中承担基荷。工程总库容0.68亿m 3,具有年调节性能,水库正常蓄水位2497m,最大坝高77.5m,调节库容0.45亿m 3,电站装机6.2MW,年发电量0.21亿kw.h。工程建成后,在解决现有灌区季节性缺水问题的基础上,还将新增灌溉面积8.15万亩;为和田电网提供0.21亿KW?h电量,填补当地电力缺口。

  3、施工进度:工程总工期4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5个月,主体施工期25个月,完建期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三废”及噪声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方面,施工期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

  (1)水文情势及地表水环境

  工程建成后,坝前将形成库区;由于水库蓄水和调节,坝下至战斗渠首河段天然径流过程将发生改变。水库蓄水后出现水温分层现象,其中3~9月水库下泄水温低于河道天然水温,最大温差为-2.7℃(出现在5月份),至战斗渠首断面5月份来水水温与天然水温的温差进一步缩小,最大温差为-1.7℃;因无入河污染源分布,河流水文情势变化不会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运行期工程管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回用,不排入河道。

  (2)生态影响

  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将造成一定的生物量损失;(2)拦河建筑物阻隔、水文情势变化及下泄低温水将对河段鱼类产生影响。

  (3)社会环境

  工程控制灌溉面积24.69万亩,建成后在改善现有灌区缺水矛盾的同时,新增灌溉面积8.15万亩。同时可提供电力电量,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奴尔水库下泄低温水通过干支斗输水可逐步恢复,灌区种植作物以小麦、玉米等耐寒作物为主,低温水对农业生产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砂石料加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和废水分别采用混凝沉淀法、沉淀+砂滤工艺处理后回用;隧洞废水采用沉淀法处理后自然蒸发消耗,生产废水均不入河。修建化粪池对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作业区设置旱厕;采用SEJ一元化污水处理设备对施工管理站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对施工区、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设立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拉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

  (二)运行期

  (1)地表水环境

  延用施工管理站成套污水处理设备对工程管理站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生态影响

  明确施工范围;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结合水土保护方案对管理区和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发电引水闸前设置电赶拦鱼机、电站尾水入河点设置生态基流监测仪及开展水生生态监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工程建设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影响降低在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本工程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免费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策勒县水利局水管总站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玛合玛勒街5号 邮编:848300

  联系人:司马军 联系电话:1399965098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朱银银 联系电话:0991-5870409

  电子邮箱:zhuyy1228@163.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有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110份左右,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

  本项目位于和田地区策勒县。本次主要对项目所在地受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公众进行调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书面问卷调查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10份。对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尽可能全部进行调查访问,进行调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不少于3人,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专家不少于2人。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已在《和田日报》上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电话、传真等信息反馈。拟在新疆环保厅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环评两次信息向公众公开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措施及综合结论,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布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奴尔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征求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固废等。

  3、工程建成后,对区域会造成哪些环境影响,如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以及不利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建议。

  4、工程施工期应关注哪些问题,如施工污废水、扬尘、噪声、固废等,可采取何种污染治理措施。

  5、公众对该项目应该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请于公示之日起,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箱或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态度、建议和意见,联系方式如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关键字:水利枢纽,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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