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修仁至金秀公路
时间:2014-08-27 06:29:3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08.22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92991.2442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 | 设计/建设单位: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
业主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何工 | 职位 | |
电话 | 0772-3206805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桂林市荔浦县和来宾市金秀县 |
设计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张工 | 职位 | |
电话 | 0771-2796015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荔浦修仁至金秀公路
建设地点:桂林市荔浦县和来宾市金秀县
建设规模:二级公路,全长39.95km,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度8.5m,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大桥2330m/15座;新建中桥829m/11座;新建小桥23m/1座;涵洞180道;隧道1095m/3座。本项目共占用土地210.22hm2,其中永久占地115.39hm2,临时占地94.83hm2。项目挖方870.05万m3,填方316万m3,弃方554.05万m3(其中永久弃渣534.15万m3,临时堆土19.9万m3)。弃渣场23处,临时堆土场6处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92991.2442万元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现状有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13处,均为村屯。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修仁河、黄洞河、东岭河、六定河、盘王河支流。荔浦县修仁镇修仁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金秀县桐木镇大卜冲、盘王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保护动物58种,其中国家Ⅱ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虎纹蛙、大鲵、褐翅鸦鹃、猕猴等14种,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黑眶蟾蜍、沼蛙、泽蛙、斑腿树蛙、大杜鹃、华南兔、变色树蜥等44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永久占地和拆迁对沿线受影响村民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类比分析,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CO、NO2日均值和小时值浓度,在评价范围内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隔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项目桥梁下构施工和上构施工等将对沿线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保护的重要性;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尽量安排在旱季进行,以减小污染桥位下游水质;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地下水环境:项目路基挖填施工,对地下水影响范围有限;不对地下水水位、流向,流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生产生活废水在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公路实施后沿线耕地减少12.92 hm2,占用耕地仅为沿线区域耕地总量的0.03%;林地占用93.25 hm2,占沿线区域林地总量的0.03%,总体来看,影响不大。占用公益林占所在区域公益林总面积比例较小,主要林种为马尾松林,不属于具有生态学意义的保护价值的重要植被类型,占地植被环境服务能力低,不会损害公益林主导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
固体废物:对路基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项目设计中确定的弃渣场,临时堆土场,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营地内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拟建公路在跨河路段及沿河路段发生运输化学品或车辆碰撞时等有害物质的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根据概率论的原理,这种小概率事件是有可能发生的。一旦此类事件发生,如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会对上述水体产生比较严重的污染。
在AK3+100~AK8+000共4.9km穿越荔浦县修仁镇修仁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AK30+400~AK37+900穿越金秀县桐木镇大卜冲、盘王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小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2011-2015)》,选线基本合理。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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