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时间:2014-11-11 05:59:3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北京 | 加入时间: | 2014.10.31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民航总医院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业主方(民航总医院)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徐一尘 | 职位 | |
电话 | 13810371666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高井甲一号 |
民航总医院现持有北京市环护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京环辐证[E0120],发证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有效期至2016年5月30日),许可使用II、III类射线装置,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
根据航空医学大楼工程(地下3层、地上15层)的建设规划,医院将在该大楼内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X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本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该项目涉及的核技术应用内容包括:
(1)地下一层新建1处核医学科(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拟搬迁使用带符合线路测量系统SPECT 1台,新增使用PET/CT 1台。使用放射性同位素18F、99mTc进行显像检查,使用131I、89Sr进行治疗;新增使用V类68Ge或22Na密封源(活度和枚数因设备而异),用于PET设备校准。
(2)地上四层口腔科拟新增使用曲面断层X光机、牙片机和口腔CT各1台。
(3)地上五层体检中心拟新增使用DR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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