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5万t/a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生成日期2014-11-26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主题词内容概述防城港市5万t/a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
时间:2015-01-13 05:59:1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11.26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广西凯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
业主方(广西凯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余总 | 职位 | |
详细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E38号 |
设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覃工 | 职位 | |
电话 | 0771-2289753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南宁市教育路5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防城港市5万t/a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5万t/a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述
拟建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70亩,总投资6000万元,由广西凯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采用湿法冶炼系统和火法冶铅系统,氧化、还原、萃取和电解等工艺,综合利用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铜冶炼系统产出的闪速熔炼和吹炼烟灰、再生铜烟尘、黑铜粉、硫化砷渣、铜碲渣等中间产品或副产物,年处理固体废弃物5万t/a,生产冰铜、海绵铜、铅铋合金等,以达到综合回收有价金属和固废无害化处置的双重目标。
建设内容:主体车间以及产品贮存仓库、渣场等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SO2、NO2、TSP、PM10等4个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其中监测因子As、Pb、Cd、硫酸雾的均未检出。总体而言,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二)海水质量现状
本次调查结果中,各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第三类相应海水水质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
(三)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2个监测点所有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其中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砷、锌、汞、铜、铅、镉、镍未检出。
(四)声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厂界噪声监测点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五)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3个土壤监测点的所有监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六)陆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评价区受人为活动影响,植被为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无大型野生动物出现,项目区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类,生态环境一般。评价区域属自治区政府划分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本工程区的现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450t/(km2·a)。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概况
1、废气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黑铜粉烘焙窑烟气、铅铋还原固硫熔炼炉烟气、其它通风除尘烟气等。
2、废水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有湿法处理系统排污水、烟气脱硫系统排污水、以及车间地面和风机叶轮等设备冲洗水等生产污水,以及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含铅酸浸渣、硫化沉淀渣、黑铜粉烘焙窑烟尘、臭葱石、石膏渣、水淬渣等。
4、噪声污染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各类风机、水泵、磨料机、压砖机、空压机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小时、日均值SO2、NO2、PM10最大地面小时预测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浓度限制要求,说明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敏感点的污染物SO2、TSP、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在各敏感点的小时浓度浓度叠加结果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各污染物在敏感点处的小时浓度预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烟囱高度满足烟气抬升需要,从环境影响角度说明烟囱、排气筒的高度设计基本合理。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排水量仅占企沙工业区规划近期和远期排水量的比例低。本工程COD排放量和无机氮排放量仅占环境容量的比例低,因此本工程对周边海域的水环境影响很小,其排污方案和规模是可行的。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区无断裂构造通过,亦未发现全新构造活动迹象,无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域及地基稳定性较好,项目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中微风化含砾砂岩夹泥岩岩组),地下水富水性弱,水量贫乏至中等。项目区位于地下水补给径流带上,地下水由北向南径流,排泄海边。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现状区域地下水水质基本上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预测项目区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遭受水质污染的可能性小,污染程度小,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对污水处理、沉淀池、水重复使用输送管网、化粪池、排污管道防漏监测、地面硬化等环保处理措施后可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主要设备噪声源源强及其在厂区的具体位置,利用噪声预测模式,预测出该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水平。可知,正常生产情况下在落实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标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含铅酸浸渣、硫化沉淀渣、黑铜粉烘焙窑烟尘、臭葱石、石膏渣、水淬渣等。工程投产后,各种固废将通过浸出试验来确认固废的毒性,再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处置,可认为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小。项目占地面积较小,项目评价区域内的主要植被为常见的植被,植被类型简单,不涉及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会导致影响植物种类和植物类型在区域内消失或濒危,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三)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砂石料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沟后重复利用。生活污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排放到园区污水管网内。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现场的合理布置,科学管理,对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对来不及清运的渣土要经常洒水,装车过程中也要对渣土洒水,装车不宜过满。
②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可能降低运输扬尘和噪声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
③所有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尽量减少怠速运行时间。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废工场地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尽可能远高居民住宅。
②合理安排施工期,不得夜间进行打桩或其它高噪声的作业,当必须连续作业又会扰民时,须报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尽可能集中缩短此施工期。
③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
④对在高噪声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个人防噪用具,并按规定时限作业。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可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活动结束后,在形成的裸露地面应因地制宜及时复土绿化。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黑铜粉烘焙窑出口烟气经沉降斗、表冷管粗收尘和降温后,采用袋式除尘器精收尘,进入碱液喷淋脱硫塔净化后再由风机抽至25 m烟囱排放。
②还原固硫熔炼工序烟气依次通过“沉降斗—表面冷却器—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脱硫塔”进行冷却和除尘净化,收集到的铅尘返回配料系统。处理达标后的烟气经高度25m的烟囱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得到的回用水通过回用水泵加压后用于污水处理站石灰乳及药剂制备用水、炉渣水淬循环系统补充用水以及烟气脱硫循环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
②脱硫除尘系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④厂区范围内的初期雨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还原固硫熔炼炉炉渣水淬补充用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石膏渣、水淬渣属一般固废,作为建材生产的原料进行综合利用;产生的臭葱石、废水处理站中和渣等属危险废物,拟委托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的活垃圾定期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
在声源控制上,可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消声、隔振和减振等措施;在传播途径上可采取隔声、吸声和绿化等降噪措施。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与保护对策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确定,依据本项目的污染水质特点、水文地质条件,提出以下几点防治措施:
①厂区四周应设置截-排水沟设施,以满足暴雨期厂区地面流的排洪要求,避免地表水涌入厂区冲走污水,污染环境。
②对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进行渗漏及位移监测。必要时进行防渗及加固处理。对厂区地面进行防渗硬化处理,完善地表水收集、沉淀及净化处理系统。原料、危险废物堆放场地应进行防渗硬化处理。生产用水管及排污管道应密封良好,加强对其的巡查工作,防止管道、装置的跑冒滴漏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③设置完善的场区及其附近地下水和地表水监测网点,定期观测地下水水位和采集水样作水质分析。
④制定地下水风险或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预报预案,及时采取截流、疏散突发性地表水等措施。
四、清洁生产评价
本评价从有关指标进行评价。该项目具有耗水量低,污染物排放量低、生产固废全部综合利用的特点。综合评价,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防城港市5万t/a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划要求,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该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方案,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各污染物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凯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E38号 邮编:538001
联系人:余总 电话:13972800289
(二)环评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2289753 电子邮箱:gxhkyqbx@163.com
附:防城港市5万t/a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广西凯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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