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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大黎荔桂选矿厂铅锌矿选矿项目
2015-05-01 06:00:44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5.04.29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1200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藤县大黎镇荔桂选矿厂 设计/建设单位: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企业性质:[db:企业性质]
申报方式:[db:申报方式]
审批机关:[db:审批机关]
主管单位:[db:主管单位]
建设周期:[db:建设周期]
资金到位:[db:资金到位]
项目所在地:[db:所在地]
项目主要设备:[db:主要设备]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简介:藤县大黎荔桂选矿厂于2011年3月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藤县大黎镇荔桂选矿厂铅锌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于2012年10月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2年10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在南宁市主持召开《藤县大黎镇荔桂选矿厂铅锌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报告书评价结论不足以支撑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判断,报告书需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审。2013年3月修改完成,由于涉及区域环境整治,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三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藤县大黎镇荔桂选矿厂铅锌矿选矿项目   建设单位:藤县大黎镇荔桂选矿厂   二、项目简介   藤县大黎荔桂选矿厂铅锌矿选矿项目位于藤县大黎镇黎田村,建设内容为选矿厂及尾矿库,生产规模为1000t/d。   现役的尾矿库总库容和设计总库容偏差比较大,现尾矿坝顶标高+89m,几何总库容为25万m3,尾矿库目前推放的尾矿渣量为4万m3,剩余库容约21万m3。当尾矿坝加高至设计标高+93m,尾矿库库容增加至43万m3。顺着六冲沟往山里,六冲沟总长约600m,其中320m未在现役尾矿库建设范围,设计将后期坝增至标高+99m,尾矿库总长600m,尾矿库总库容将达172万m3。   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总投资1200万元。   三、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有:(1)原矿堆场扬尘、矿石破碎产生的扬尘、尾矿库扬尘,浮选车间药物异味对空气环境的不利影响;(2)选矿废水、尾矿库雨水、选矿场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正常及非正常排放;(3)选矿活动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4)尾矿渣、污泥、除尘设施粉尘、生活垃圾的影响;(5)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产生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5)选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1)生产废气:原矿堆场设4个水喷淋装置,破碎粉尘采用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尾矿库扬尘采用多管放矿的方式,药物异味采用四周种植去异味的花草。   (2)生产废水:选矿废水流入尾矿库,采用自然沉降法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尾矿库雨水经调洪后,由泵抽至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工业场地水经自流或者清扫冲洗,进入车间收集沟,经暗管,排入尾矿库,自然沉降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四周雨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周边的林地灌溉。   (3)生产固废:尾矿渣推放于尾矿库内,设计的尾矿库库容尚不能完全满足选矿厂计划生产15年的要求。污泥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可直接堆积到尾矿库。除尘设施粉尘均为原矿细粒,经收集后,加入搅拌桶内,进入浮选工段。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大黎镇垃圾填埋场。   (4)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矿石运输必须控制时间段,尽量避开休息时段,禁止在休息时段运送矿石,可减轻对运输沿线居民的影响。   (5)地下水:评价要求首先对厂区地面硬化,原料堆场、浮选车间设排水沟,精矿沉淀池到尾矿库排水沟,将原料堆场、浮选车间及排水沟设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将以上零散排水经由地沟收集后统一排入尾矿库。   (6)生态环境: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考虑采用绿化带修复,根据选矿厂地表情况对地表裸露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措施或土地复垦。当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应进行覆土恢复植被。   经分析论证,项目拟采取的防止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地方规划、清洁生产、选址合理性、环境风险等环境评价基本原则,项目投产后可以产生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项目的投产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支持,运行过程中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少、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后,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因此该项目是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7日,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藤县大黎镇荔桂选矿厂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0774-3845588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广西办事处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东葛华都917室   联系电话:0771-5657266(传真)   联系人:黄工   E-mail:gxwzzhhb@126.com   2015年4月29日
关键字: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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