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广东省 佛山市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07.17 | 截止时间: |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1、#2、#12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脱硫部分补充与答疑文件(1)
本补充与答疑文件(1)为对《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1、#2、#12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脱硫部分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下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43页、第47页、第53页关于“#2锅炉FGD工艺”的表述为“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75%”
现修改为:
“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65%”。
2. 原招标文件第47页关于“#2锅炉FGD工艺”的描述为:“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
现修改为:
“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75mg/Nm3(干态),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
3. 原招标文件第47页关于“#1、#12锅炉废碱脱硫工艺”的描述为“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1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2、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
现修改为:
“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1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75mg/Nm3(干态);2、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
4. 原招标文件第54页关于“#2锅炉FGD工艺”的描述为:“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水滴含量越低越好。排名第一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现修改为:
“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75mg/Nm3(干态),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水滴含量越低越好。排名第一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 原招标文件第54页关于“#1、#12锅炉废碱脱硫工艺”的描述为:“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1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水滴含量越低越好。排名第一得0.5分,第二名得0.25分,第三名得0.15分,其余得0分。……”
现修改为:
“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1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75mg/Nm3(干态),水滴含量越低越好。排名第一得0.5分,第二名得0.25分,第三名得0.15分,其余得0分。……”
6. 原招标文件第43页关于“#2锅炉FGD工艺”的描述为:“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水滴含量: 。”
现修改为:
“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75mg/Nm3(干态),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水滴含量: 。”
7. 原招标文件第43页关于“#1、#12锅炉废碱脱硫工艺”的描述为:“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水滴含量: 。”
现修改为:
“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75mg/Nm3(干态),水滴含量: 。”
招标文件其他关于以上内容的相应描述亦作以上修改。
二、投标答疑:
1、 问:按招标人的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限价 7400 万元。我公司提出:针对 本次脱硫改造+湿式除尘器项目的招标范围,是要超过限价,请招标人确认?
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工作内容;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的业主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 问:按招标人的描述是湿式除尘器设备的型式是管式湿式除尘器。我公司提 出:目前国内主流的湿式电除尘器技术是板式湿式电除尘器,我公司是日本三菱公司的板式湿式电除尘器型式,请招标人确认下,允许我司在投标时用板式湿式电除尘器?
答:在满足场地布置及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指标前提下,允许采用板式湿式电除尘器。
3、 问:按招标人的描述: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含单塔双循环和双塔双循环(两塔串联)两种工艺。我公司提出:双塔双循环与两塔串联技术是不同的二种技术,请招标人确认二种不同的技术都可以被招标人接受吗?请招标人确认下!
答:两塔串联必须采用双循环工艺。
4、 问:原文:合同价为综合到货固定价(包含设备、运输保险、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其中设备、材料部分必须为提供 17%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施工部分开具工程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澄清:请明确调试费用、项目费用及其他费用是否开具建安税发票,设计费用、技术服务费是否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设备、材料部分必须提供 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少于合同总额的55%);运输、设计、技术服务费等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相关规定);其他提供合法有效的工程发票(遵守属地管理原则)。
5、 问:请明确付款方式是否为电汇或银行汇票。如若不是请明确是何总付款方式。如果有承兑汇票请明确承兑汇票的比例。
答:付款方式为电汇。
6、 问:合同付款条件中都有一句:“若没有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则暂缓付款”,条件太过于宽泛,是否可以改成“达到付款条件 7个工作日内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 问:原文: 1#,12#的满足开工条件,主要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澄清:主要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20%,付款比例太小不利于工程的实施。请明确是否能改成“1#,12#的满足开工条件,主要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而后面“试生产期通过第三方性能验收合格,并通过环保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改成“试生产期通过第三方性能验收合格,并通过环保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 问:原文: 3、投标担保的具体退款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的《网站公告》栏上发布(网址:www.nhcet.com)。金额:①全额退还保证金本金。②利息扣除退款手续费后结余部分退还给投标人。澄清:投标保证金退款时间可否改成:在本工程合同签订后或未中标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 问:原文:由于需方原因引致无法按期完工的,工期予以顺延。澄清:为了体现合同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可否在该条款后增加如下条款:“由于需方原因引致引致无法按期完工的,延期七天以内每延期一天需方应赔偿供方违约金为合同价的 0.05%,延期超出七天以外每天应赔偿合同价的0.2%;如延迟日期超过一个月或需方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招标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要求履约的,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需方支付应履行的合同金额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 问:供方可否在“试生产期通过第三方性能验收合格,并通过环保验收合格后”结算节点时才向需方提供全部发票,且发票金额为双方最终结算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 请明确联合试运转 168小时通过热态试验期间的水、电、碱等耗材费用由谁承担。
答:由招标人提供。
12、 问:请明确性能考核期间的水、电、石灰石、碱等耗材费用由谁承担。
答:由招标人提供。
13、 请明确水、电的单价。
答:施工用水电按水价 2.84元/吨、电价按0.875元/kWh计费。
14、 问:请明确环保验收费用由谁承担?
答:环保验收不发生费用,其它验收费用按招标文件执行。
15、 问:原文:供方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时,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须 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澄清:12小时时间太短,能否改成24小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 问:请明确地下管网改造及地质勘测是否是由土建施工单位完成。
答:上述部分由招标人完成。
17、 问:原文:招标文件第 4部分土建部分:““FGD”和“废碱脱硫”两套脱硫系统的 所有土建设计(含配套消防、防雷接地、给排水)均由中标人负责,并且委托广东省佛山市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佛山市建筑业诚信手册》的单位进行设计。土建的设计深度应能通过报建、消防、防雷接地等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满足土建施工的要求。”同时招标文件第4部分土建部分4.2.4具体设计内容“h)土建施工需要的图纸、资料,中标人需无条件提供,如果提供不及时,由此影响工程的进度由中标人负全责。”澄清:在土建设计过程中,投标人有义务对土建设计单位是否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监督,但不对土建设计单位就工期及其他责任负责;且土建设计单位不能满足投标人出图进度计划时,造成工期滞后,应由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总体工期顺延。
答:在土建施工过程中,中标人有义务对土建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进行监督,土建施工单位的费用、工期由招标人负责;当土建施工单位不能满足投标人一级网络进度计划时,造成工期滞后,允许总体工期顺延。
18、 问:请明确消防验收工作由谁承担。
答: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
19、 问:请提供废碱脱硫电控楼内控制间、工程师站间及电子设备间平面图纸。
答:由投标人自行通过踏勘现场,一切费用及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0、 问:技术规范书第一章 3.3.2.1煤质分析表中,各组分总和只有85%左右,小于100%,请核对是否有误?
答:煤质分析资料以下表为准:
项 目
|
符号
|
单位
|
设计煤种
|
校核煤种
|
收到基碳
|
Car
|
%
|
50.45
|
40.58
|
收到基氢
|
Har
|
%
|
1.92
|
0.62
|
收到基氧
|
Oar
|
%
|
1.1
|
2.02
|
收到基氮
|
Nar
|
%
|
0.65
|
0.53
|
收到基硫
|
Sar
|
%
|
0.8
|
1.4
|
收到基水
|
War
|
%
|
15.84
|
18.78
|
收到基灰
|
Aar
|
%
|
29.24
|
36.07
|
分析基水
|
Mad
|
%
|
4.02
|
6.03
|
可燃基挥发份
|
Vdaf
|
%
|
18.25
|
15.38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Qar.net
|
kJ/kg
|
15.91
|
20.11
|
可磨系数(哈氏)
|
HGI
|
|
66
|
78
|
灰熔点温度
|
t1
|
℃
|
1300
|
>1500
|
灰软化温度
|
t2
|
℃
|
1350
|
>1500
|
灰流动温度
|
t3
|
℃
|
1450
|
>1500
|
21、 问:技术规范书第一章 1.5.8中“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由中标人在土建中设计,施工由招标人负责”,请明确此部分设备是由哪方负责采购?
答:设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
22、 问:技术规范书第二章 1.4.1.1.2中“现混凝土烟囱至增压风机进口挡板由中标人负责”而在1.4.1.1.4中“FGD装置不考虑设入口及旁路烟气挡板”矛盾。
答:不矛盾,两者为不同的设备。
23、 问:在附录 2不允许出现差异的项目表中“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75%”,而在技术规范书第二章1.4.3.1中“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应不小于65%”,请明确。
答:按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应不小于 65%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均相应修改。
24、 问:在附件 2技术评分表中“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液滴含量应不大于35 mg/Nm3(干态)”。而在技术规范书第一章4.2.3中“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液滴含量≤75 mg/Nm3(干基,6%O2)”。两者矛盾。
答:按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液滴含量≤ 75 mg/Nm3(干基,6%O2)为准
25、 问:技术规范书中,工艺设备喷嘴、吸收塔搅拌器、除雾器等设备要求原装进口,但大部分设备现在已经在国内生产。
答:投标人只需要提供原生产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口相关证明。在中国设立的外资独资工厂生产的产品,视同进口产品。
26、 问:测试和化验实验室仪表是否在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之内。
答:属投标人供货范围。
27、 问:请提供利旧设备的电机功率。
答: #12锅炉一级吸收塔循环泵3台电动机功率均为45kW;#1锅炉一级吸收塔循环泵4台电动机功率为3*75+1*90kW。
28、 问:本招标文件中第 84页“#2锅炉脱硫系统设一套连续自动控制的综合性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水处理系统、化学加药系统、药品贮存输送系统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按照全日制自动运行,处理能力为40m3/ h(包括#2锅炉及厂内其他锅炉脱硫系统的废水量),采用重力自流。”第93页“#1、#12锅炉废碱脱硫工艺不考虑设废水系统,脱硫后排出来的废水直接输送至现有废液母管由招标人处理。#2锅炉FGD工艺为满足招标人对石膏品质的要求及控制脱硫装置中 Clˉ的浓度,脱硫装置将排出一定量的废水。”请澄清废水范围,若只需要处理#2锅炉产生的废水量,经我司核算脱硫废水量只有3.3m3/ h,请澄清本设计脱硫废水处理能力是否仍是40m3/ h。
答:按 40m3/ h设计,招标人预留了其他机组的废水处理。
29、 问:本招标文件明确了脱硫废水量,废水设计流程,以及设备及部分参数,我司根据《火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DL/T5046-2006)对脱硫废水流程及参数进行了核算,规程“6脱硫废水处理,6.2设计要求中:中和箱、反应箱、絮凝箱的停留时间不少于30min;浓缩/澄清池废水停留时间不少于6h”。与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参数不符,请澄清是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计,还是按我司核算数据进行设计。
答:按《火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DL/T5046-2006)设计。
30、 问:请提供建筑装饰的具体要求。
答:中标后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31、 问:请提供 #1、#12废碱脱硫区域地质勘查报告;请提供#2 FGD脱硫区域地质勘查报告;本工程如需补勘,请明确补勘是否是投标人范围?
答:地质勘查报告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若需补勘由投标人负责。
32、 问:请提供原全厂区地下管线图。
答:中标后在设计联络时现场确定。
33、 问:请提供原 #1、#12废碱脱硫全套脱硫竣工图(含桩基图、吸收塔基础图、烟道支架上部结构及基础图、废碱脱硫电控楼建筑结构及基础图、原烟囱基础及桩基图、在建烟道支架及基础图等);
答: 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34、 问:请提供 #2机组电控楼建筑结构及基础图。
答: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35、 问:请明确桩基材料及施工是否是招标人范围。
答: 属招标人范围。
36、 问:请明确石灰石粉仓是否可采用混凝土支架 +钢仓的结构型式;
答:不可以。
37、 问:请明确循环泵房采用混凝土结构;请明确如果循环泵房局部柱升高作为烟道支架,循环泵房及上部烟道支架采用混凝土结构。
答:除脱硫工艺楼和设备基础之外, +0.3米以上均不考虑采用土建结构,而采用钢结构。
38、 问:请明确地基处理(如水泥土搅拌桩、级配碎石换填等)的材料及施工是否是招标人范围。
答:属招标人范围。
39、 问:请明确原有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拆除是否是招标人范围。
答:钢筋混凝土结构及基础的拆除是招标人范围,其他范围属投标人负责。
40、 问:请明确如需对原有结构改造加固,改造加固材料及施工是否是招标人范围。
答: +0.3米以上均不考虑采用土建结构,而采用钢结构,属投标人范围。
41、 问:请招标人提供原电子设备间盘柜布置图、 CEMS开孔布置图、CEMS小屋定位图、电源盘柜竣工图。便于投标人确认控制盘柜的布置、CEMS系统的移位规划和是否新增盘柜等。
答: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42、 问:请招标人提供火灾报警系统品牌。
答:火灾报警系统品牌必须是广东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 http://cp.gdfire.gov.cn)备案的企业生产的全新的合格品牌,建议选用北大青鸟、海湾、利达等国内一线生产厂家和品牌,最终由招标人确认。
43、 问:本改造工程是否不设置脱硫工业电视?
答:由招标人负责考虑。
44、 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本技术规范书中注明进口设备的产品,必须是在国外制造厂内生产的原装进口产品,不得用任何在国内生产的产品替代,包括同品牌的合资产品。注明进口品牌设备的产品,可以在国内制造厂生产。此要求是否包含仪表部分?变送器、电磁流量计、液位、料位测量仪表等的产地为中国。例如MUNTERS在中国设立的独资工厂为蒙特空气处理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等。上述设备的情况是当前全球化进程的必然产物,无论产地如何,品质始终如一,是否可以视同进口。
答:投标人只需要提供原生产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口相关证明。在中国设立的外资独资工厂生产的产品,视同进口产品。
45、 问:脱硫 CEMS系统是否全部由招标人供货、安装、施工?
答: #1、#12锅炉各塔出入口均设置有烟气在线分析仪,共五套;#2锅炉仅在FCB装置进出口各设置一套烟气在线分析仪,共两套,以上七套属招标人范围,运行控制若需上述测点提供的参数数据由投标人负责接入,接入的分界点在CEMS出口的端子排,信号类型为4-20mA标准信号。其余的运行控制所需的烟气在线分析仪由投标人负责。
46、 问:根据招标文件中“ 2电气部分2.1 总则:2.1.2-12”的说明,请问:1)#1锅炉FGD 、#12锅炉FGD的改造电气部分(动力和控制)是否全部从废碱脱硫电控楼(经过改造拆除旧控制配电柜,增加新控制配电柜等改造措施)处引接。引接的大概距离为多少?2)#2锅炉FGD的改造电气部分(动力)是否全部从新建高、低压配电室(脱硫系统6300kVA高厂变、高压柜由招标人负责,从高压馈线柜(含变压器开关柜)下端铜排之后到负载的一切均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处引接。引接的大概距离为多少?#2锅炉FGD的改造电气部分(控制)是否全部从新建高、低压配电室(脱硫系统6300kVA高厂变、高压柜由招标人负责,从高压馈线柜(含变压器开关柜)的端子排之后到现#2机组电控楼主控室内(含湿式电除尘的控制)。引接的大概距离为多少?3)#2锅炉FGD的改造中若电气部分设置保安MCC段,其备用电源能否从电厂保安MCC段处引接。引接的大概距离为多少?
答: 1)、2)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2电气部分2.1 总则:2.1.2-12”。
3) 不需要保安电源。
47、 问:请说明增压风机是采用离心风机还是轴流风机,以便于我方布置设计。请提供风机外形图。
答:轴流风机。风机外形图中标后设计联络时提供。
48、 问:招标文件中:烟道支架部分 0.3m以上采用钢结构,粉仓也为全钢结构,文中描述所有土建部分设计在中标方,而材料、施工在招标人,请问:烟道钢支架和粉仓是否属于招标人供货及施工?
答: +0.3m以上烟道支架及粉仓支架采用钢结构,属投标人供货及施工。
49、 问:请提供“脱硫改造红线图 CHDC-HBSJ-FGD01”在再建烟道(混领土烟道)的施工图纸。请说明该烟道用途、烟道中心标高及截面积;
答: #1、#12炉共用麻石烟道中心标高14.9m(此处±0.00m相当于珠基标高+9.00);截面积2.25m×4.8m 。
50、 问:招标书中第 103业关于“石灰石浆液、循环浆液和石膏浆液应设有流量测量装置”,请问循环浆液和石膏浆液是否有必要设流量测量装置,我方认为此两处均不需要进行流量测量,请回复?
答:循环浆液可不设流量测量装置,石灰石浆液和石膏浆液必须设流量测量装置。
51、 问:标书第97页1.4.1.1.2 范围中“现混凝土烟道至增压风机进口挡板”按照98页中 1.4.1.1.4 烟气挡板“FGD装置不考虑设入口及旁路烟气挡板,湿式电除尘出口净烟道设一套烟气档板。”是否以后者为准,请说明。
答:增压风机进口挡板与FGD装置入口挡板两者为不同的设备。
52、 问:招标文件第95页“……(18)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应控制在低于60d(A)的水平(距产生噪声设备1米处测量)。” 是否可改为“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应控制在低于85d(A)的水平(距产生噪声设备1米处测量)。”?
答:不可以。
53、 问:招标文件第107页关于“(7)氧化风机……采用离心式氧化风机,并满足户外安全稳定运行。” 能否采用多级离心风机?
答:可以。
54、 问:招标文件第108页关于“(7)氧化风机……氧化风机应设置隔音罩并在投标文件详细说明隔音罩的设计情况。” 离心风机在满足噪音要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不设隔音罩?
答:不可以。
55、 问:招标文件第111页关于“(2)电动给料机”,是采用旋转给料机还是螺杆输送给料机?
答:采用旋转给料机。
56、 问:招标文件第111页关于“(3)皮带称重给料机……本系统至少设置两台皮带称重给料机,一运一备” 变频给料机已有计量功能,能否不设置皮带称重给料机?
答:不可以。
57、 问:招标文件第116页关于“1.4.1.5 排空及浆液抛弃系统” 配制两台事故浆泵,一运一备。能否只设置一台事故浆液泵?
答:不可以。
58、 问:招标文件第116页关于“1.4.1.5 排空及浆液抛弃系统”每个集水坑至少提供两台下液式浆泵,一运一备,能否采用自吸泵?
答:不能。
59、 问:招标文件第133页关于“1.4.2.4 工艺水系统” 工艺水系统应满足废碱脱硫(包括旧废碱脱硫2×130t/h锅炉烟气脱硫)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除雾器冲洗的用水。请提供原旧废碱脱硫2×130t/h锅炉烟气脱硫除雾器冲洗的用水量。
答:按有关规范自行计算。
60、 问:招标文件第147页《附录2》中“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 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75%。”与P80“携带液滴含量≤75 mg/Nm3(干基,6%O2)。除尘效率不低于65%。” 两处表诉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按“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75mg/Nm3(干态),按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65%”为准。
61、 问:2#炉增压风机进出口挡板门及1#、12#炉引风机出口挡板是否属于投标人范围?
答:不属于投标人范围。
62、 问:请提供原2#炉脱硫平面布置图,1#、12#废碱脱硫平面布置图。
答:脱硫改造红线图 CHDC-HBSJ-FGD01已表示。
63、 问:请提供废碱脱硫装置废碱总管的压力及流量,是否需要设置废碱泵加压供入吸收塔?
答:废碱总管输送介质由废碱输送泵供给(变频泵,一运一备),每台泵额定扬程 50m,额定流量120m3/h。是否需要设置废碱泵加压由投标人设计确定。
64、 问:请明确桩基属于招标人范围。
答:桩基设计属于投标人范围,供货及施工属招标人范围。
65、 问:请明确原有混凝土建(构)筑物拆除是属于哪方范围。
答:属于招标人范围。
66、 问:请提供原厂地勘图;FGD区域建(构)筑物基础、结构竣工图。
答: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67、 问:招标文件中第85页关于“5.4 对电气、仪表和控制系统的要求……环保监测用的烟气在线分析仪器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可利用该监测仪的数据,其他必须的监测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由于每个吸收塔出口设置有一套烟气在线分析仪,由于不确定吸收塔出口的烟气在线分析仪是否也需要进入当地环保监测用,请确认该烟气分析仪是否也由招标人负责?
答: #1、#12锅炉各塔出入口均设置有烟气在线分析仪,共五套;#2锅炉仅在FCB装置进出口各设置一套烟气在线分析仪,共两套,以上七套属招标人范围,运行控制若需上述测点提供的参数数据由投标人负责接入,接入的分界点在CEMS出口的端子排,信号类型为4-20mA标准信号。其余的运行控制所需的烟气在线分析仪由投标人负责。
68、 问:招标文件第187页“3.1 技术要求……3.1.5 中标人应提供完成DC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和系统软件,包括提供系统内部及附属设备和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内部的信号电缆、电源电缆、通讯电缆、接地电缆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包括新增系统与原系统的)” 能否提供原控制系统需要提供哪些软硬件,以方便我方进行统计?
答: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89页3.3.2和3.3.3的内容。
69、 问:招标文件第190页“3.3集散控制系统…… 3.3.2“FGD”和“废碱脱硫”两套脱硫工艺的控制系统分别接入原#2机组DCS系统和#1、#12锅炉脱硫DCS系统,新增的DCSI/O柜作为原DCS系统的一个功能子站,需与原控制系统一致。其中原#1、#12锅炉脱硫DCS控制系统为和利时公司的SmarPro系统,#2机组DCS控制系统为北京国电智深EDPF-NT +系统。每套控制系统至少新增操作员站2台,负责脱硫DCS系统操作。” 请提供#2机组DCS系统和#1、#12锅炉脱硫DCS系统控制室布置图及电子设备间布置图。
答: 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70、 问:招标文件未要求工业电视,请确认是否需要设置工业电视系统。
答:不需要。
71、 问:招标文件中 156页“2.1.2……脱硫系统6300kVA高厂变的改造及所需高压柜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请招标人提供原6300kVA高厂变配电段的负荷清单及布置图。
答: 招标人负责的 6300kVA高厂变(#3高厂变),为本次#2锅炉脱硫系统用电的专用电源。负荷清单及高压柜布置图由投标人来设计,由招标人确认。其它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72、 问:招标文件中157页“2.1.6……因招标人现有的脱硫配电室空间有限,而脱硫配电室隔壁有一空置房间,为增大配电室空间,此次改造工程需拆除隔墙,并重新开挖电缆沟等。该项工作的设计也由中标人负责。” 请招标人提供该脱硫配电室的布置图。
答: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73、 问:如采用双塔双循环工艺,当1#、12#机组入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为3300~3700mg/Nm3时,此时原有脱硫塔出口对应二氧化硫浓度、烟温为多少?
答: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已有相关数据,请仔细阅读。
74、 问:第43页“2#FGD吸收塔喷淋区塔内径不小于12m,吸收塔喷淋区塔内径”塔径是否可根据投标人自身设计特点,优化调整。
答:内径不小于12m的前提下可以优化,优化方案必须经招标人确认。
75、 问:第43页“2#FGD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水滴含量应不大于35mg/Nm3(干态),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与,除雾器出口75mg/Nm3,相矛盾,以哪个为准?
答:按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液滴含量≤ 75 mg/Nm3(干基,6%O2)为准,湿式电除尘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不大于20mg/Nm3(干基)。
76、 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按照全日制自动运行,处理能力为40m3/ h(包括#2锅炉及厂内其他锅炉脱硫系统的废水量)是否过大?
答:按 40m3/ h设计,招标人预留了其他机组的废水处理。
77、 问:#1、#12锅炉废碱脱硫工艺不考虑设废水系统,脱硫后排出来的废水直接输送至现有废液母管由招标人处理。距离有多少?
答:约 20米,具体距离中标后现场实测。
78、 问:请招标人明确,现有240米烟囱防腐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招标人提供烟囱外形图。
答:240米烟囱防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9、 问:烟道应保温,材料为复合硅酸盐棉板,外护板采用压型钢板或压型铝板,厚度不小于1.5mm。由于温度较低,是否可用岩棉,压型钢板是否过厚。
答:不可以用岩棉。压型钢板规格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80、 问:第106“至少设置三台全容量氧化风机,采用空冷式,二运一备,流量裕量为10%,压头裕量为20%。”请问是否可按一运一备配制。
答: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81、 问:请招标人提供原有1#脱硫塔,12#脱硫塔,塔体(体径,高度)、循环泵、废液排出泵、喷淋层等相关参数。
答:有1#脱硫塔,12#脱硫塔,塔体(体径,高度)、喷淋层已在招标附图中TCSH-LG-0513-01-1、TCSH-LG-0513-01-2、TCSH-LG-0512-01-1提供;循环泵参数已在技术规范书第一章锅炉概况中提供;废液排出泵不利旧,由投标人设计。
三、 其他说明
1、补充与答疑文件(1)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本补充与答疑文件(1)和相关附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服务指南公布(网址:http://www.nhcet.com/),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招标单位: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