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云浮-新兴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新兴县稔村镇人民政府/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1.18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新兴县稔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云浮稔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云浮-新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垃圾收集,招标代理: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采购业主:新兴县稔村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分别于2014 年10月30 日在云浮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新兴县稔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补充:
补充内容如下:
1. 生活垃圾清理范围:包括垃圾池内所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池内可以压缩或焚烧的垃圾)。
2.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障、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津贴,购买社保(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
3.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收取)。
4. 验收要求:采购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承包款。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另咐)。
5. 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垃圾清运的工作(包括沿线垃圾散点的垃圾收集清运)。
6. 为了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中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运车辆等设备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所投入的人员、清运车辆等设备执行。
7. 中标方自行解决办公和车辆停放场地。
其他内容不变(包括开标时间)。
特此通知。
采购人:新兴县稔村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四楼
电话: 0766-2884088 传真:0766-2893866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