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赣州-于都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4.11.20 | 截止时间: |
根据于都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复,于都新长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工业洗衣机、冰箱、环卫集装箱、电脑、打印机、石灰、医护床上用品、空调、警车、医用ABS床头柜、警用器材、电解质分析仪、电视、数码相机等项目(项目编号:YXCZ2014-YD-D006)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 2014 年11月 18 日发布的定期询价采购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原文件“(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五)09:3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于都新长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工本费100元/份。(现金到达于都新长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未中标者保证金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09:3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于都新长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工本费100元/份。(现金到达于都新长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未中标者保证金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变更事项二:原文件“品目十二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有无偏离 | 交货时间 |
十二 | 警车(国产) | 宏光/2014款1.5LS手动标准版、配警灯、警报系统、喷警车颜色、警车标识。 | 3 | 台 | 59800 | 179400.00 | ||||
备注 |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汽车销售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内提供)。 | |||||||||
合计(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