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河西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天津市海河中学/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1.20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海河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西区天津市海河中学智慧教室教学平台及智慧课堂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海河中学,招标编号:HXGPC-2014-108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海河中学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海河中学智慧教室教学平台及智慧课堂系统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中学智慧教室教学平台及智慧课堂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XGPC-2014-1089
3.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由于特殊原因,本项目暂停,具体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不变。
三、更正日期:2014年11月20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女士 阎女士
2.联系电话:2327822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河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韩老师 5868808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278227
七、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后,请将“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海河中学和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回执
采购人:天津市海河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
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海河中学智慧教室教学平台及智慧课堂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GPC-2014-1089)的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补充文件1号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2327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