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济南 | 招标业主/代理: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1.21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济南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3-2014年度济宁、枣庄、日照、临沂、济南、泰安、莱芜、淄博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图像监测设备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济南,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500172014000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3-2014年度济宁、枣庄、日照、临沂、济南、泰安、莱芜、淄博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图像监测设备更正公告 | |
一、采购人:山东省水文局(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世路 联系方式:张莹 0531-6761972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 联系方式:刘延旭、李慧 0531-82661697、82661637 | |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50017201400001 | |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3-2014年度济宁、枣庄、日照、临沂、济南、泰安、莱芜、淄博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图像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YHA2014-479 | |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6日,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7日下午1:30 | |
七、变更内容: 原: 招标公告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为: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或检验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为: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八、本项目联系人:刘延旭、李慧 联系电话:0531-82661697、82661637 | |
九、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