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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福清市教育局学校录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补充公告
时间:2014-11-22 12:25:2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福建-福州-福清 招标业主/代理:  福清市教育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11.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福清市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学校录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补充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福清,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代理: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清市教育局,招标编号:ZFCG-2014-97(2014融财购计[075]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清市教育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ZFCG-2014-97(2014融财购计[075]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清市教育局学校录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3、投标截标时间 2014 年 12 月 12 日 14:30 (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4 年 12 月 12 日 14:30 (北京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4-97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教育局学校录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0月28日

四、采购单位名称:福清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

联系人:林强

联系电话:0591-85222989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联系人:金瑾

联系方式:0591-87616211转802    传真:0591-87568219

六、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19.7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做如下修改:

本项目合同包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二阶段进行报价部分的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和额外加分(如有)。

最后将两阶段相加汇总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13]39号)的规定,单个合同包内采购项目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投标产品主件的,对于投标产品主件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在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现场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投标人:

(1)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

评标委员会应对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应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2)确定有效投标人

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

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有效投标人后,若上述该有效投标人与其他非“多家代理商”情形的投标人合计后的家数不足三家的,按招标文件第19.5条规定处理;达到三家或以上的,上述该有效投标人与其他非“多家代理商”情形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本项目合同包1主件为“品目1高清录播系统”

各部份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各部份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技术部份评分          

关键字:仪器,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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