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更换办税服务楼中空玻璃顶遮阳帘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时间:2014-11-28 12:05:3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天津-南开区 招标业主/代理:  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11.2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8,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南开区更换办税服务楼中空玻璃顶遮阳帘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南开区,所属行业分类:玻璃,招标代理: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招标编号:YHZB2014-S-07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更换办税服务楼中空玻璃顶遮阳帘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更换办税服务楼中空玻璃顶遮阳帘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YHZB2014-S-077 3.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12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部分工程量变更,详见附件。 三、更正日期:2014年11月2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齐宝熙 2.联系电话:022-5856983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9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孟主任 4.采购人联系电话:1380219061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58569835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更换办税服务楼中空玻璃顶遮阳帘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HZB2014-S-077)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58569835
关键字:玻璃,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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