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州基于事实型数据库和专家智慧广东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网络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网络,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的“技术部分评分表”中
评审内容 | 分值 |
用户需求响应程度<7分> | 进行横向比较:0-7分 |
投标服务方案 (含项目设计方案及实施建议和工程进度计划)<15分> | 进行横向比较:0-15分 |
更正为:
评审内容 | 分值 | |
用户需求响应程度<5分> | 进行横向比较:0-5分 | |
投标方案 | 项目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和工程进度计划(10分) | 进行横向比较:0-10分 |
设计方案讲解、演示(7分) | 进行横向比较:0-7分 |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增加如下规定:
七、方案陈述及演示的总体要求
1. 本项目投标人将在评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进行项目设计方案陈述。陈述时所采用的文件格式不限,但所有陈述及演示的内容必须全部包含在投标文件中,如陈述内容及演示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所列不符,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同时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陈述予以酌情扣分。
2. 在陈述过程中,投标人不能补充提交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评审委员会亦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
3. 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电脑(WINXP系统,OFFICE2003软件)及投影设备,如投标人需其他演示设备的请自行准备;如需安装配套软件等,请自行准备电脑并提前安装好相关软件。
4. 投标方案陈述顺序:以投标人的签到顺序为准,逐一进行。陈述和演示中所涉及的中文内容必须包含在投标文件中,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5. 陈述时间:每位投标人的陈述时间为10分钟。
说明:陈述过程中,不得主动与评委交流或派发名片等影响评审公平公证的行为。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 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
电话: / 传真: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电话: 020-8765 1688-146 传真: 020-8765 1698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