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理工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河北区体育馆建设跟踪审计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北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理工大学,招标编号:HGGP-2014-A-0620,开标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理工大学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理工大学体育馆建设跟踪审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体育馆建设跟踪审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GGP-2014-A-062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2月2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投标人的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以费率填列。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5、投标人的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提供公司架构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用户评价证明、在检察机关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须是造价咨询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牵头单位并派出项目经理,会计师事务所全程参与并安排会计负责人,且在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中,必须有从事会计、造价及工程项目管理等专业人员参与;
7、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组建现场审计工作组,负责驻守建设地点,实施日常跟踪审计;
8、投标人日常跟踪审计人员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联合体协议书自行确定,但总人数不得低于6人,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随时增加;
9、投标人须是《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确认2013-2017年天津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的通知》中的指定单位;
10、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并递交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被授权人的缴费证明复印件。
(三)因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数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故此项目延期,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售价:北京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下午13:30-13:45,13:45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4、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下午14:00。
5、开标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票、电汇
(1)投标保证金在2014年12月11日下午17:00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开标现场,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保证金待成交投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验收合格后原数退还。(退保证金的时候须提前一周预约) (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五个工作日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取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的形式退还)。
三、更正日期
2014年12月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戴女士
(二)联系电话:022-26491095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21528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491095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五)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60511623
(六)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区律纬路支行
行号:104110044003
账号:280460076924
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号:022-60511623)。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理工大学体育馆建设跟踪审计项目(项目编号:HGGP-2014-A-0620)更正公告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