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房地产服务(招保洁)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时间:2014-12-12 17:07:2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  内蒙古-通辽 | 招标业主/代理: |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加入时间: | 2014.12.12 | 截止时间: | 2014-12-26 |
摘要:本公告受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2,截止日期:2014-12-26,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通辽房地产服务招保洁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通辽,所属行业分类:公安局,采购业主: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014年12月05日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房地产服务(招保洁)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通财购准字(2014)00627)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报名截止时间、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有变动,详见附件,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一)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更正为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一)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
2、原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4年12月05日至2014年12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更正为 2014年12月05日至2014年12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
3、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投标报名表》(附后),投标人需盖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24日下午17:30止。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前出示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应商凭收据参加开标会。
(三)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投标报名表》(附后),投标人需盖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26日下午17:30止。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前出示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应商凭收据参加开标会。
(三)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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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上午 8:30,更正为 2014年12月29日 上午 8:30。
5、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5日 上午 8:30,更正为 2014年12月29日 上午 8:3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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