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阳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城所需配套设施清洁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西-晋城-阳城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阳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阳城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YZC2014JT-1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阳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阳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组织配套设施清洁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阳城县人民法院所需配套设施清洁项目
项目编号:YZC2014JT-10
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12月10日
二、变更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内“供应商有意购买竞谈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2个)、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变更为“供应商有意购买竞谈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延长至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3、原开标时间变更为12月19日下午3时。
阳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