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五象新区玉象路二期(五象大道—秋月路,除隧道、立交工程范围)工程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二(NNZC2014-20181A),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隧道,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14-20181A 项目名称:南宁五象新区玉象路二期(五象大道—秋月路,除隧道、立交工程范围)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2)
各投标人:
南宁五象新区玉象路二期(五象大道—秋月路,除隧道、立交工程范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4-20181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2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3(3)款中“2.企业2012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级)质量或安全奖项的每个得1分。”,修改为:“2.企业2012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质量或安全奖项的每个得1分。”。
2、招标文件第2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3(3)款中“3.企业在2013年度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的每个得1 分。”,修改为:“3.企业在2013年度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的每个得1 分。”。
3、删除招标文件第2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3)中的“奖项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第143页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序号2的奖项说明修改为:“企业2011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或安全奖的。(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第143页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序号3的奖项说明修改为:“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的。(满分2分)”。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请到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801室获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1月7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晓燕 0771-48886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玉秀莉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6、招标文件第92页第11.1款、12.1款(第92、93页)中的“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府办函【2008】215号文及南重点办【2014】29号文执行。”和第116页第1.8.8款中的“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府办函[2008]215号文执行。”修改为:“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重点办[2014]29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