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内江不锈钢果屑桶谈判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内江-隆昌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招标编号:隆交采竞[2014]59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不锈钢果屑桶 | ||
采购项目编号 | 隆交采竞[2014]59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更正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12-19 18: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预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4-12-02 14:53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附件 | ||
对《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采购不锈钢果屑桶参数及相关要求》招投标的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一、标题由《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采购不锈钢果屑桶参数及相关要求》更改为《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采购不锈钢果屑桶(含安装)参数及相关要求》; 二、供货时间、地点由“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到隆昌县城管局”更改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到隆昌县城管局,并派专业人员把所有产品安装到采购方指定位置,如有基础需要混泥土由供货方提供包括安装所需的配件”; 三、付款方式由“验收所有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安装调试好后,通过财政转账全额付款”更改为“验收所有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安装调试好后,三个月内通过财政转账全额付款”。 征求意见公告时间顺延至2014年12月27日17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2-3916035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隆昌县金鹅镇隆泸大道211号附4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2-396267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隆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2-3916035 | ||
原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ModelIndexController.do?method=toDeskTopIndex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