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17,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河东区化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代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招标编号:TGPC-2014-A-1394,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4-A-139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便携式等比例采样器、车载式全自动细菌鉴定系统、红外测油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余设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变更为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便携式等比例采样器、车载式全自动细菌鉴定系统、红外测油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超声波多普勒流量、流速仪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余设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时间要求如下: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1月3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网上应答时间
2014年11月5日9:00至2015年2月2日8:30,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开标当日签到截止时间前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
3、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2日9:00至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3)签到时间:2015年2月2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4)开标解密时间:2015年2月2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5)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更正日期
2015年1月16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022-2453813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付建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45229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08755412010030401691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6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A-1394)的更正公告第3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