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4 阅读次数:127
遂宁高新区涪江流域舒家河(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施工标段
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遂宁高新区涪江流域舒家河(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条: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2)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 3 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加2分。每增加一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参与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施工业绩加 1 分。本项最多得7分。 (注: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该项目内容的,可由该项目的项目业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上落款时间为准)。 |
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2)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 3 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加2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每增加一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参与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施工业绩加 1 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本项最多得7分。 (注: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该项目内容的,可由该项目的项目业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上落款时间为准)。 |
2、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自行重新下载最新ZBJ格式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