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石牌坊旅游区全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南关 标段答疑文件01
问1: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业绩。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工程基本信息”(需体现工程用途为园林绿化)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网页截图,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或实际竣工验收信息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的信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此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开展南关外部风貌改造、照明、VRAR虚拟现实技术、绿化提升等建设,园林绿化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招标文件业绩规定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工程基本信息”而且(需体现工程用途为园林绿化)。 经查询,能满足此2个业绩要求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体现园林绿化信息完整的公司只有19家。 请问业主和代理公司这样设置业绩要求是否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本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要求就已经很具有排斥性,何况还要必须体现“园林绿化”,这样是否对中标单位具有指向性。 请相关部门予以核查,如果业主和代理公司不予以纠正,本公司将继续向市住建局和发改委投诉。
问2:招标控制价将所有控制价清单材料229条列为《需抽样评审材料》,按照编制规范,《需抽样评审材料》应不大于50条,请代理着情考虑。
回复1:本项目已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补遗文件更正了相关内容,请潜在投标人以相关补遗文件为准。
回复2:根据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未对需评审的材料条数做具体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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