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2 阅读次数:115
遂宁市进出口食品加工集中功能区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知前附表9.4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修改为“ (1)(设计报价低于设计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含85%),施工报价低于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含90%))。(2)设计费、施工费分别进行低于成本评审,其中任一项的报价达到低于成本的条件则该投标人将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60(其中施工报价:55分,设计报价:5分)分(不低于60分)”修改为“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
现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不再对设计报价、施工报价分别进行评分。
三、对原招标文件的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报价分值构成内容做出更正,详见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请各单位重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28日09时30分,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遂宁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