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闽正茂[ND-2014]招字第017号
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经由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宁海渔[2014]104号)文批准建设,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对 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招标人: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2.项目名称: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
3.招标内容:钢制船舶2艘,船舶总长27.00米,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投资规模:165.5万元/艘,两艘共331万元(不含监理费);
5.工期:三个月;
6.质量:符合钢质渔业船舶建造规范及有关建造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持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农业部颁发的丁级及以上钢质渔业船舶建造单位资质认可证书。
三、招标文件发售及其他
1.发售时间: 2014年7月3日—2014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含节假日,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3. 发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图纸)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5万元
6.开标时间: 2014年7月24日上午9:00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7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四、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五、联系方法
招标人: 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 福鼎市太姥大道桐亨大厦5楼
联系人: 陈先生、林先生
电 话: 0593-7992669、1395938315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32号龙山新苑3层
联系人: 林小姐
电 话: 0593-28950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
注明用途: 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