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14-07-21 01:59:5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 福建省 福建省 | 招标业主/代理: |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07.09 | 截止时间: | 2014.07.31 |
闽正茂[ND-2014]招字第017-1号
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重新招标)经由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宁海渔[2014]104号)文批准建设,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对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招标人: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2.项目名称: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内容:钢制船舶2艘,船舶总长27.00米,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投资规模:165.5万元/艘,两艘共331万元(不含监理费);
5.工期:三个月;
6.质量:符合钢质渔业船舶建造规范及有关建造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持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农业部颁发的丁级及以上钢质渔业船舶建造单位资质认可证书。
三、招标文件发售及其他
1.发售时间:2014年7月9日—2014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含节假日,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3. 发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图纸)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5万元
6.开标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9:00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五、联系方法
招标人: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福鼎市太姥大道桐亨大厦5楼
联系人:陈先生、林先生
电 话:0593-7992669、1395938315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32号龙山新苑3层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593-28950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
注明用途:福鼎市27米渔业应急救助船建造项目工程(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关键字:救助、指挥和巡逻船,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