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广东省 广东省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07.17 | 截止时间: | 2014.08.08 |
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2014年车辆购置项目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二次公开)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编号:ZJCL2014-02
1.2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2014年车辆购置项目框架招标(二次公开)
1.3 招标内容(标的物信息):见表 1
表 1:标的物信息
行号 |
标的划分 |
标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标的2 |
工具车 |
双标整车,工程黄(微卡) |
辆 |
框架 |
附件5:招标车辆技术要求(参考) |
2 |
标的5 |
皮卡车(国Ⅳ柴油四驱皮卡车) |
国Ⅳ2.5T柴油四驱皮卡车 |
辆 |
框架 |
|
3 |
标的6 |
皮卡车(国Ⅳ柴油二驱皮卡车) |
国Ⅳ2.4L柴油二驱皮卡车 |
辆 |
框架 |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 中标结果执行有效期:有效期至下一批招标结果公布,最长时限自招标结果公布起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2 投标人必须为以下之一:
1 )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 )或为所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一级代理经销商(即直接取得制造商关于投标产品的代理经销权);
3 )所投标产品制造商直接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即持有专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2.3 投标人或车辆制造商在湛江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4 投标人办理湛江地区的汽车牌照。
2.5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及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曾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或其直属各供电局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报名开始日期前,黑名单必须已经解除的方可报名。
2.7 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无不好的合同履行记录。
2.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投标人中标人不得委托他人签订正式合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给他人代为履行。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17:00,持报名资料到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湛江霞山区海滨大道南2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或其他方式的报名)。
3.3 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1)报名表(附件 1,务必注明制造商名称、产品品牌、产品商标等);
(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报名人有效授权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3);
(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说明)的副本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便报名审查之用;外商投资企业还需要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5)同类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较多时,可选取较具有代表性的 2-3份,每份前五页即可;应携带部分合同原件以便报名审查之用);
( 6)报名人为标的物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相关的车辆企业资质及投标产品合格资质等;
( 7)报名人为汽车代理商 (或汽车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或委托代理人(经销)授权书、或特许经销证明等)。
3.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0 元,现场报名时提交,售后不退。报名初审结束后,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放给各报名人。为方便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在报名表 (附件2)中注明电子邮箱地址,以便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 “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的物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确定参与投标的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3.6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从提交报名资料开始,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或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标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8月08日上午10: 00。( 投标截止日期前可随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请投标人尽早错开时间递交)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105室(湛江霞山区海滨大道南 21号)。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投标权利,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网在线网( www.gy-center.com)、安装信息网(www.zgazxxw.com)上发布。
六、招标投诉和受理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有异议的(需澄清的内容除外),请在以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请载明投诉人基本情况、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事项等内容,格式详见附件 4),详细要求如下:
1 、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本招标公告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4)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湛江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 50号
邮编: 524005
联系人:陈工
投诉电话: 0759-2110347,0759-2110099-8902
传真: 0759-2110099-8921
3 、投诉内容及时限
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天内提出;
4 、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 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七、其他
6.1 投标人在参加报名、投标全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6.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为防止他人冒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名义发布招标公告试图谋取不正当利益。如遇可疑信息或公告,请及时联系本公告上的联系人查实,以免上当。
招标人: 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明雷 电话: 0759-2223898
附件1:报名表.doc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
附件4:投诉书函模板.doc附件5:招标车辆技术要求(参考).rar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