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红河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0.30 | 截止时间: | 2014-11-4 |
各经销商: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需求单位委托,特向经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一般设备的供应商征询价格(详见:元阳县政府采购报价单),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回函。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询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文件的递交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15:30分(逾期无效);
2、询价文件的递交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地址:元阳会堂一楼)。
3、询价文件的递交方式:询价文件一式两份(应明确在每一份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须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2014年 11月 4日下午15时30分 ;
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元阳会堂一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所投标段物品需在经营范围之内);
2、有效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以委托人名誉投标的,还须有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同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6、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元阳县(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两个月,在有效期内每次投标复印一份封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以上所有资料缺一不可,必须与采购报价单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好并贴上密封条,投标人签署盖章。如不按顺序装订,询价小组由于查找不到相关资料所造成的不必要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询价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报价;
2、报价表所报价格必须响应或优于询价函参数及采购方要求,报价按交易中心提供的《元阳县政府采购报价单》格式填报;
3、投标人务必写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供货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含运费、税收、质保、安装、售后等费用;
5、报价可分标段报价。
五、评标办法: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品牌、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其他询价函要求等内容)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六、缴纳投标保证金:A1、A5标段各交保证金壹仟元人民币。开标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票摘要栏中注明保证金字样、招标编号及标段。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的原件到我中心财务室换取往来款收据。中标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经采购单位验收后无息退回保证金;对未中标的供应商,开标定标后凭财务室开的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各供应商需提供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据的往来收据和本人身份证。
开户名称: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 号:24-069101040009049
开户银行:元阳县农行营业部
七、中标通知: 中标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送一份到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中标的供应商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八、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九、本公告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供应商在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请在报价前经常访问上述网站,以获取最新消息。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及传真:0873-5644530。
联系人:李女士 潘先生 李先生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