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辽宁 | 招标业主/代理: | 本溪市公安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0.31 | 截止时间: | 2014-11-19 |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本溪市公安局便携式生物物证发现仪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便携式生物物证发现仪;
2. 采购项目编号:BXSZG2014101800;
3. 采购项目内容:
便携蓝色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 4台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4. 交货/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5. 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参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
供应商(投标人)入库咨询电话:024-44878959;技术支持电话:024-44878828;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0月31日 9:00时~2014年11月7日 15:00时整。
领取方式:入库供应商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
五、领取招标文件须上传的资料
无
六、递交质疑文件截止时间及标前答疑会时间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递交质疑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1月3日9:00时前
递交质疑文件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代理处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5000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882;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八、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1月26日9:00时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九、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44879518
传真:024-44879518
采购单位:本溪市公安局
联 系 人:于女士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31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