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辽宁 | 招标业主/代理: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0.31 | 截止时间: | 2014-11-07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要文件流转自动化管理系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要文件流转自动化管理系统项目(LNZC20140100049)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机要文件流转自动化管理系统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货商或经销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违纪记录及各种形式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0:0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递交。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7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中建峰汇广场) 联系人:孙融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传 真:024-31918309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