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局大沥供电所盐步营业点办公楼副楼天面补漏应急修缮工程办公楼维修(包括行政办公、生产班组办公场所)等5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10-30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030_1144791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5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南海局大沥供电所盐步营业点办公楼副楼天面补漏应急修缮工程办公楼维修(包括行政办公、生产班组办公场所)等5个工程施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佛山市
2、建设规模:南海局大沥供电所盐步营业点办公楼副楼天面补漏应急修缮工程办公楼维修(包括行政办公、生产班组办公场所)等5个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84.90万元。
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日期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日期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4、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5、招标范围:对 南海局大沥供电所盐步营业点办公楼副楼天面补漏应急修缮工程办公楼维修(包括行政办公、生产班组办公场所)、南海局大沥供电所停车场修缮及办公楼乳胶漆翻 新工程办公楼维修(包括行政办公、生产班组办公场所)、南海局大沥供电所盐步营业点办公楼主楼天面补漏应急修缮工程办公楼维修(包括行政办公、生产班组办 公场所)、南海局大沥供电所盐步营业点办公楼主楼天面补漏修缮工程办公楼维修(包括行政办公、生产班组办公场所)、南海局大沥供电所盐步营业点单身宿舍应 急修缮工程宿舍维修进行施工。
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已在投标单位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外省企业必须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网在线(http://www.gy-center.net)及民营经济报上2014 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4日发布。
七、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4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601室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燕菲,联系电话:0757-83209456。
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投诉事宜的处理、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 |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或职称证(类型/编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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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投诉事宜的处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詹生
联系电话:0757-82863040
传真:0757-8286304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