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山东 | 招标业主/代理: | 长岛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1.21 | 截止时间: |
标段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长岛县南长山环岛慢行系统部分路段亮化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 、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城市照明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外地企业须具有《企业进鲁进烟施工备案证明》; 5 、投标人所投灯杆、灯具产品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代理商所投灯杆、灯具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 、须具有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整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同类照明业绩。 |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每个日历日8时-17时。
现变更为:
1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长岛县南长山环岛慢行系统部分路段亮化工程,共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长岛县南长山环岛慢行系统部分路段亮化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 、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城市照明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根据烟建城乡[2014]21号文规定,外地企业须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登记手续; 5 、投标人所投灯杆、灯具产品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代理商所投灯杆、灯具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 、须具有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整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同类照明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