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4-11-27 17:11:5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  河北-唐山-滦南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滦南县人民法院/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1.27 | 截止时间: | 2014-12-17 |
摘要:本公告受滦南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7,截止日期:2014-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唐山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唐山-滦南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滦南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LNZFCG2014G045,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滦南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南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NZFCG2014G045
采购人名称:滦南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滦南县城南大街东部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先生 136233383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4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111206
采购数量:数字法庭设备一批,最高限价65.1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用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经销商投标的,主要产品(高清数字媒体综合控制系统、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录播系统、高清云台摄像机)应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工资发放证明或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
为保证招投标的正常进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5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工行唐山分行滦南支行,账号:0403014209264081609,户名:滦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315-4111206。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汇款或转账,且在凭证中(用途或附言栏)注明“法院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形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自环 曹佳庚
传真及联系电话:0315-411120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设备,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