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采购项目PZH014A077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4A07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4A077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质保期 |
完工期 |
建设地点 |
1 |
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篇 用户需求书” |
整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 年的免费维护及升级更新服务 |
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平台的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34,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2、项目预算金额包含平台的设计费、建设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
3、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同时须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和双方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4A077,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月4日起至2015年1月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844792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84679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PZH014A077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