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德清部分监理,所属区域:浙江-湖州-德清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14-066-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066-0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现对该项目的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德清部分)施工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德清部分)施工监理标,包括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本次招标项目的建安投资约45116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的信用等级(浙江省招投标领域适用)为“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部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在类似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的类似业绩;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道桥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4)自2013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以浙江省水利厅查询记录为准);
(5)自201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及其拟派人员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7)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类似工程:指2009年12月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价书日期为准)已完工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及以上的堤防工程(不包括围垦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指: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总监监理过的施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若还未能证明业绩情况的还需提供项目法人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5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招标人进行验证。若投标文件外包装没有粘贴随机验证码,或发现存在伪造、涂改随机验证码而导致无法识别的或验证码与投标人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
4、未取得“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zdwp3508@163.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月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22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双山路9号
联 系 人:谢工、梁工
联系电话:0572-8822332、0571-86827137